债券简称:24 越资 02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 越资 Y1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1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3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4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5 债券代码:524456.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7 债券代码:524533.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8 债券代码:524534.SZ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重要提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对外公布的《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1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目录
第一章发行人及公司债券债券概况.......................................3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8
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10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2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4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分析....................15
第七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6
第八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7
第九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8
第十章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9
第十一章其他情况.............................................20
第十二章特定品种债券相关情况.......................................22
2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一章发行人及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注册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1713.2462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501713.2462万元住所(注册地)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邮政编码510623信息披露事务负责
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林颖,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020-88835125方式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经营范围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07号),发行规模不超过70亿元。
三、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4越资02”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12亿元
3、债券余额:12亿元
4、票面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为2.49%;当期票面利率为2.49%
5、债券期限:10年期
6、起息日:2024年8月1日7、本金支付日:2034年8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无
3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二)“24 越资 Y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12亿元
3、债券余额:12亿元
4、票面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为2.10%;当期票面利率为2.10%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期,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
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6、起息日:2024年12月23日
7、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次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有条件赎回,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三)“25越资01”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8亿元
3、债券余额:8亿元
4、票面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为1.90%;当期票面利率为1.90%
5、债券期限:3年期
6、起息日:2025年4月23日7、本金支付日:2028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无
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四)“25越资03”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3亿元
3、债券余额:3亿元
4、票面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为1.80%;当期票面利率为1.80%
5、债券期限:3年期
6、起息日:2025年6月10日7、本金支付日:2028年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无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五)“25越资04”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7亿元
3、债券余额:7亿元
4、票面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为2.37%;当期票面利率为2.37%
5、债券期限:10年期
6、起息日:2025年6月10日7、本金支付日:2035年6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无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六)“25越资05”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5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6亿元
3、债券余额:6亿元
4、票面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为1.85%;当期票面利率为1.85%
5、债券期限:2年期
6、起息日:2025年10月17日7、本金支付日:2027年10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无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七)“25越资07”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2、发行规模:9亿元
3、债券余额:9亿元
4、票面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为1.80%;当期票面利率为1.80%
5、债券期限:2年期
6、起息日:2025年11月18日7、本金支付日:2027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无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八)“25越资08”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
2、发行规模:5亿元
3、债券余额:5亿元
4、票面利率:发行票面利率为1.98%;当期票面利率为1.98%
6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5、债券期限:5年期
6、起息日:2025年11月18日7、本金支付日:2030年1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8、债券约定的选择权条款:无
9、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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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本公司持续跟踪发行人重大事项,通过现场回访、查阅发行人银行征信报告、查阅工商、失信、裁判文书、信用中国等网站等方式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二、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各期债券均签订相应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提示发行人按照核准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相关债券募集资金已及时划入监管账户进行存储、使用,发行人“24 越资 02”、“24 越资 Y1”、“25越资01”、“25越资03”、“25越资04”、“25越资05”、“25越资
07”、“25越资08”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一致。三、督促发行人信息披露
针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兴业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持续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并就发行人信息披露事项进行了业务指导和督促。
报告期内,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已督导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履行了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已督促发行人按时履行定期报告披露义务。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兴业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针对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场公告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在2025年6月30日向市场公告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况。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
8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管理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六、其他无。
9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三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业务情况概述发行人是广州市国资委下属多元金融上市平台,目前拥有“融资租赁、不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战略投资中信证券”的“3+1”核心产业结构,并控股期货、金融科技等业务单元,形成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二)营业总收入构成情况发行人最近两年营业总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2024年
占营业总收占营业总收同比增减金额金额入的比重入的比重
营业总收入合计784265.73100.00%753189.44100.00%4.13%分行业
新能源业务464397.4459.21%306937.3040.75%51.30%
融资租赁业务255551.6332.58%324858.4943.13%-21.33%
不良资产管理业务38063.414.85%91159.6112.10%-58.25%
投资管理业务19408.982.47%17699.622.35%9.66%
注:*营业总收入包含营业收入、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等。
*营业总收入与分行业的各业务收入加总数不等,主要是营业总收入包含了融资担保、金融科技服务等业务收入及合并抵销影响。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数据来源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5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资产合计21319829.1721981159.49-3.01%-
负债合计16320943.2217390269.48-6.15%-
10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项目2025年末2024年末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所有者权益4998885.954590890.008.8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3322996.013117044.636.61%-
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比例变动原因
营业总收入784265.73753189.444.13%-
利润总额532916.01318055.6967.55%-
净利润456883.12273384.0667.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937.20229399.3553.4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变动比例变动原因主要是向其他金融机构拆
入资金净增加额减少、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3556.371644173.78-62.68%良资产业务净回款及电费收入增加等综合影响主要是新能源业务的投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1395.45-2572096.93不适用额减少
主要是银行借款、中期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148.27864599.17-97.90%据等债务融资规模减少
11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核查情况
公司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亿元计划已使是否与承诺用募集总未使用债券简称资金用途使用用金途或最新披露金额金额金额额用途一致
5亿元拟用于赎回到
期的公司债券本金,
24越资0212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1212是0
绿色业务、普惠业务等所需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绿色
24 越资 Y1 12 业务、普惠业务等所 12 12 是 0
需资金
5.05亿元拟用于偿还
到期的公司债券本
25越资018金,剩余部分拟用于88是0
补充绿色业务、普惠业务等所需资金拟用于支付赎回到期
25越资03333是0
的公司债券本金拟用于支付赎回到期
25越资04777是0
的公司债券本金拟用于置换发行人前
25越资056期支付赎回到期公司66是0
债券的本金拟用于置换发行人前
25越资079期支付赎回到期公司99是0
债券的本金拟用于置换发行人前
25越资085期支付赎回到期公司55是0
债券的本金
报告期内,兴业证券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法规、协议的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划付情况进行了核查。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债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
12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二、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监管银行开立了债
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13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4 越资 02”、“24 越资 Y1”已按时足额付息,“25 越资 01”、“25越资03”、“25越资04”、“25越资05”、“25越资07”、“25越资08”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债券兑付兑息违约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24年和2025年,发行人合并报表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指标2025年末2024年末
流动比率1.381.48
速动比率1.381.46
资产负债率76.55%79.11%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75 1.98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近两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8和1.38,速动比率分别为1.46和1.38。
近两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9.11%和76.55%,发行人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时,保持了较强的偿债能力。
近两年,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98 和 2.75,总体维持在合理水平,可为发行人本息支付提供有效保障。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发行人各项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偿债资金来源充足,偿债能力较强。
14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24 越资 02”、“24 越资 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25 越资 04”、
“25越资05”、“25越资07”、“25越资08”均无担保,无其他增信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24越资02”、“24越资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25 越资 04”、“25 越资 05”、“25 越资 07”、“25越资08”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各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对应披露的内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不适用。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
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四、投资者保护条款情况
“24 越资 02”、“24 越资 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25 越资 04”、
“25越资05”、“25越资07”、“25越资08”未设置投资者保护条款。
15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七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4 越资 02”、“24 越资 Y1”已按时足额付息,“25 越资 01”、“25越资03”、“25越资04”、“25越资05”、“25越资07”、“25越资08”无兑付兑息事项。兴业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管理债券还本付息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16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八章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24越资
02”、“24 越资 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25 越资 04”、“25 越资 05”、“25越资07”、“25越资08”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或在存续期间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发行人承诺不得将相关募集资金用途调整为非限定偿债用途。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
17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九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8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十章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出具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评定“24越资 02”、“24 越资 Y1”的信用等级为 A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出具了《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评定“24越资 02”、“24 越资 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25 越资 04”、“25 越资
05”、“25 越资 07”、“25 越资 08”的信用等级为 AAA。19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十一章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相应公告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副董事长、总《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经理退休离任退休离任并由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兴业证券
1并由副总经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代行总经理职长、总经理退休离任并由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受托管理责事务临时报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2取消监事会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董事辞职职工代表董事3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辞职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辞职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高级管理人员次会议决议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
4
变更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
5
变更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非独立董事变次会议决议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
6
更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二、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5年度,发行人无新增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2025年末,发行
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中介机构变动情况
2025 年度,“24 越资 02”、“24 越资 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25越资04”、“25越资05”、“25越资07”、“25越资08”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
20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构均未发生变更,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四、其他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情况无。
21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第十二章特定品种债券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认真履行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持续关注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行使“24 越资 Y1”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等权利。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4 越资 Y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会计处理上分类为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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