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524650.SZ 债券简称:26 越资 01
债券代码:524534.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8
债券代码:524533.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7
债券代码:524456.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5
债券代码:524298.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4
债券代码:524297.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3
债券代码:524248.SZ 债券简称:25 越资 01
债券代码:524083.SZ 债券简称:24 越资 Y1
债券代码:148836.SZ 债券简称:24 越资 0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6301 房自编 B 单元)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2026年3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发行人”、“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兴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兴业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兴业证券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4越资02”、“24 越资 Y1”、“25 越资 01”、“25 越资 03”、“25 越资 04”、“25 越资
05”、“25越资07”、“25越资08”、“26越资01”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
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经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聘任林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吴勇高
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职务
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二)事项背景及原因
因工作调整,吴勇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经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聘任林颖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吴勇高先生任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9月13日,本次离任董事会秘书后,其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及子公司相关职务。
(三)新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姓名林颖
职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联系电话020-88835125
传真020-88835128
电子邮箱 yxjk@yuexiu-finance.com
(四)人员变动所需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上述人事变动已经由有权机构决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日常经营中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
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的重大事项,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