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证券简称:越秀资本公告编号:2025-074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1)和《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现将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0171324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8269991股,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998862471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47人,代表股份3911132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4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2946809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96%;
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441人,代表股份964322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9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40人,代表股份1748012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9人,代表股份174801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68%。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60846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反对2897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4%;弃权5790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325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13%;反对2897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4%;弃
权5790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99523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48%;反对50554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9%;弃权7023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077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0%;反对3248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弃权1161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46964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3163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弃权652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0985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71%;反对3163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5%;弃
权65273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4%。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274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32%;反对49869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58%;弃权636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4295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066%;反对498697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94%;弃权636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4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恕慧、吴勇高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07454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0%;反对2928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9%;弃权74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1233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959%;反对2928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55%;弃
权749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天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