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温步瀛)
2025年度,本人作为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保持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将2025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温步瀛,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现任福州大学教授,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会前认真审阅议案材料,会上主动参与讨论并基于专业判断发表审慎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
1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作为独立董事,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全面掌握议题的背景信息与核心要点。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
委员会名称职务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44审计委员会委员1010提名委员会委员22战略委员会委员33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报告期2内,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并
通过了薪酬考核结果,促进薪酬体系与公司业绩、个人贡献的合理挂钩。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其他委员一起,修订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相关制度,对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的讨论、年报审计工作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
总结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其他委员一起,积极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审慎核查,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优化公司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和投资决
策的研究分析,持续强调主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3次,确保战略规划与行业及产业发展趋势相符。
(三)出席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就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等需要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与充分讨论,并形成了明确的审核意见。
3(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方案、年报审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到公
司现场办公,并通过电话、信息、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就公司加强内部审计、规范关联交易日常管理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
为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实际运营状况,本人还通过现场调研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一线工作情况,利用日常工作时间调研“东晟房地产项目”“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等,就项目经营建设发表意见和建议。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有效的履行了职责,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包括: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并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联系,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在发表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4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通过合法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利用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听取投资者意见,促进公司与资
本市场的良性互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独立、专业判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
5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三)提名董事、高管情况
公司对董事、高管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事项本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本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五、总体评价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行职责,
6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利用自己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意见,推动公司提高质量和投资价值,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温步瀛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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