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监管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兆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邹
雄先生、独立董事温步瀛先生和董事陈强先生担任委员。2025年度,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并调整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兆迎先生、独立董事邹雄先生、独立董事温步瀛先生及董事陈强先生、董事王静女士组成,各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陈兆迎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
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1、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进行沟通;
委员会第二十次会2025-1-202、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议作计划》。
1、审阅《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沟通;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2、审议《关于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委员会第二十一次2025-3-3案》;
会议3、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
4、听取《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预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5、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委员会第二十二次2025-3-14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6、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总报告》。
1、审议《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2、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重
2025-4-24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事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3、审阅《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5-5-22审议《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5-7-2审议《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2025-7-25审议《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2、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重
2025-8-14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要事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3、审阅《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案》;
2025-9-24委员会第六次会议3、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1-9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2、审议《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
2025-10-23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价工作方案》;
3、审阅《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度
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年度报告期末财务状况。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审计部保持沟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作,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提出指导建议。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持续的指导监督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
3计监督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关注
审计工作进展,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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