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执行,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特制定本认定标准。
第二章内部控制缺陷定义及分类
第二条按照内部控制缺陷成因或来源,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一)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有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预期的控制目标。
(二)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合理且适当)的内部控制,但由于运行不
当(包括由不恰当的人执行、未按设计的方式运行、运行的时间或频率不当、没有得到一贯有效运行等)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条按照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存在任何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应当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作出内部控制无效的结论。
(二)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
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的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不会严重危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也应当引起董事会、管理层的充分关注。
(三)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四条按照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过程中出现的,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产生直接影响的控制缺陷,一般可分为财
1务(会计)报表缺陷、会计基础工作缺陷和与财务报告密切关联的信息系统控制缺陷等。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虽不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营运的效率和效果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存在不利影响的其他控制缺陷。
第三章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程序和范围
第五条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程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
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由审计部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予以最终认定。
第六条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范围:包括公司在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过程中
发现的控制缺陷,以及公司在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及测试过程中发现的控制缺陷。
第四章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第七条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
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认定标准。
第八条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一般重要重大项目
营业收入的5%≤错
错报<营业错报≥营业收
营业收入报<营业收入的
收入的5%入的10%
10%
错报<净利净利润的10%≤错错报≥净利润净利润
润的10%报<净利润的15%的15%
错报<总资总资产的2%≤错报错报≥总资产总资产
产的2%<总资产的5%的5%
所有者权益的5%≤
错报<所有错报≥所有者
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
者权益的5%权益的10%
的10%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
2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其中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本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对于定量标准涉及多个量化指标的,公司董事会确定按照孰低原则进行具体应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现任董事和管理层对财务报告构成重大影响的舞弊行为;
2)公司因发现以往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4)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
该错报;
5)外部审计师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及重大影响程度为基准,确定公司内控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等级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
重要缺陷200万元—800万元(含200万元)一般缺陷200万元以下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如: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产品和服务质量出现重大事故;
5)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制度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2)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子公司。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的,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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