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证券简称:皇台酒业公告编号:2025-045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建路55号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代继陈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48663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926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1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380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163%。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48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0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1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3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701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95%;反对1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0%;弃权
2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5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532%;反对1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065%;弃权2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40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7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25%;反对1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0%;弃权
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48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221%;反对1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602%;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77%。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1%;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5%;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720%;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4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4%;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5%;弃权
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307%;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720%;弃权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7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1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37%;反对15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8%;弃权
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2138%;反对15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147%;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71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6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11%;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74%;弃权
2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1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3103%;反对14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345%;弃权2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53%。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89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74%;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28%;弃权
3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9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2621%;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537%;弃权3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842%。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2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27%;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9%;弃权
3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7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6674%;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301%;弃权3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25%。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46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7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弃权
4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2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028%;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弃权2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72%。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弃权
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6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900%;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99%;弃权
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264%;反对14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9301%;弃权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69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891%;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8%;弃权
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5的0.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65%;反对14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000%;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西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合计持有的44380891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031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625%;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2%;弃权
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0.26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4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0028%;反对1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0.1537%;弃权2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843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融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鑫律师、简洁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6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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