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证券简称:新大陆公告编号:2025-043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7.00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6.79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1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7.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00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
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
2024年12月4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
1005570545股(总股本1032062937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2024年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0000元(含税)。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共持有股份26492392股,以上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以公司总股本1032062937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股利(不四舍五入,保留6位小数)=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10(即2.143527元=221225519.90元÷
1032062937.00股×10)。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金额(即0.2143527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根据上述约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7.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6.78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为: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37.00元/
股-0.2143527元/股≈36.79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7.00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36.7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1902.6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4%;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5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36.79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951.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