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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原文类别 2025-05-13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隆平高科股票代码:000998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五月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刘志勇张坚桑瑜许靖波罗永根张林李皎予李少昆刘贵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2345678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监事签名:

袁定江张伟邹振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远柱尹贤文纪绍勤宫俊涛黄冀湘胡博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0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152477763股

发行价格:7.87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994.81元

募集资金净额:1187526409.91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股票上市数量:152477763股

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中信农业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1目录

释义...................................................13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14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23

第三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5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25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26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0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3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30

三、审计机构...............................................30

四、验资机构...............................................31

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2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33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34

第七节备查文件..............................................35

12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隆平高科、本公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中信农业指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指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指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指

发行 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董事会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师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指《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13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Yuan Long Ping High-Tech Agriculture Co.Ltd.成立日期1999年6月30日上市日期2000年12月11日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000998股票简称隆平高科总股本1316970298股法定代表人刘志勇

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 618 号 A 座 518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

联系电话0731-82183880

联系传真0731-82183880

公司网站 www.lpht.com.c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24698

许可项目: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经营范围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农业管理;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

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14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1)2024年8月2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本次定增相关事项

的批复文件(中信有限[2024]76号)。

(2)2024年8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及相关议案。

(3)2024年8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及相关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注册过程(1)2025年3月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5年4月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12个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2024年8月5日,发行人与中信农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对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限售期等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1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定价发行,最终发行价格为7.87元/股,最终发

行数量为1524777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94.81元。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锁定期限(月)

1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24777631199999994.8118

(2)缴款与验资情况2025年4月16日,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中信农业发送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向指定账户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截至2025年4月17日,中信农业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3号),确认截至2025年4月17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中信农业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1199999994.81元。

2025年4月18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

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

2-4号),确认截至2025年4月18日10时,隆平高科本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99999994.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73584.9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526409.9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477763.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35048646.91元。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152477763股,全部由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

16业认购,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00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87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024年8月7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8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4.8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7358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526409.9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七)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中信农业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17(八)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于2025年4月16日向本次发行对象中信农业发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

截至2025年4月17日,中信农业已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认购款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3号),确认截至2025年4月17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中信农业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

1199999994.81元。

2025年4月18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

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

2-4号),确认截至2025年4月18日10时,隆平高科本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99999994.8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73584.90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7526409.9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52477763.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35048646.91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和中信建投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18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专户账户隆平高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县支行18030901040039441隆平高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丽发新城支行43050111163100001045隆平高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袁家岭支行602883216187隆平高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8111601013100778717隆平高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731900055810008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丽发新城支行隶属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因此三方协议签订主体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袁家岭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因此三方协议签订主体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隶

属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因此三方协议签订主体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隶属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因此三方协议签订主体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152477763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农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刘志勇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993897.3866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院6号楼20层2001内20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27150764K

19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经营范围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信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报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针对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同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交易外,发行对象中信农业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情况。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中信农业作为发行对象,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中信农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情形、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违规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中信农业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隆平高科及其子

20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中信农业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除前述关系外,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中信农业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隆平高科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中信农业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已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发行对象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本次发行对象中信农业用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

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也不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隆平高科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中信农业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除前述关系外,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中信农业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主要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隆平高科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中信农业提供财

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21隆平高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和中国中信有限公

司出具的批复,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

22第二节本次新增股票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证券代码:000998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中信农业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23第三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项目

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191.980.15%15439.7510.51%

二、无限售流通股131505.0599.85%131505.0589.49%

总股本131697.03100.00%146944.81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股)

1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21781572216.54%-司

2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668571425.08%-

3北大荒中垦(深圳)投资有658500005.00%-限公司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58596862.7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195727491.49%-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王义波171301061.3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

7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155114581.18%-

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8司-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139427181.06%-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107857900.82%-司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10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96687650.73%-

险产品

24(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5年4月28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东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的股份数量(股)

1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国有法人37029348525.20%152477763限公司

2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事业单位668571424.55%-心

3北大荒中垦(深圳)国有法人658500004.48%-投资有限公司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境外法人211476811.44%-司

5王义波自然人171103221.1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6限公司-中证500交基金、理财产161770491.10%-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品等

投资基金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7基金、理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传统121986650.83%-

-普通保险产品品等

8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国有法人107857900.73%-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证主要消基金、理财产

9107420020.73%-

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品等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限公司-万家品质生基金、理财产99083180.67%-

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品等券投资基金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4年度、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

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末/2024年度

项目/2025年1-3月发行前发行后发行前发行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6-0.00140.08650.0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80744.22053.62244.0546

注1:发行前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4年度、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3-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资产总计2429198.682393258.832774797.931460471.07

负债合计1574557.251591128.711761891.26885036.29

股东权益合计854641.43802130.131012906.67575434.7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1425.33477053.48560604.22503683.33

合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140851.34856555.29922321.67368880.57

营业利润7589.09-37315.0036255.03-73277.98

利润总额7621.48-37048.7036151.05-75284.10

净利润3183.56-16062.1537354.87-77219.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711386.6820005.47-87646.6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93912.6148927.2571947.52103519.38量净额

26项目2025年1-3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3946.50-66891.53-223724.9631890.83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44045.06-99213.86229276.65-50929.70

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71484.92-121553.4276132.5684772.33加额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5-3-31/2024-12-31/2023-12-31/2022-12-31/

指标

2025年1-3月2024年2023年2022年

综合毛利率140.49%36.58%39.76%38.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04%2.21%3.21%-13.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

20.21%-5.59%8.53%-16.08%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60.090.15-0.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160.090.15-0.64

资产负债率3(合并报表)64.82%66.48%63.50%54.13%

利息保障倍数41.670.281.570.18

流动比率5(倍)0.920.920.950.83

速动比率6(倍)0.540.560.590.55

应收账款周转率7(次)2.804.434.914.83

存货周转率8(次)0.841.291.441.68

总资产周转率9(次)0.230.330.360.35

每股净资产10(元/股)3.813.624.264.65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11

-0.710.370.551.09(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1(2元/股)-0.54-0.920.580.90

注: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2、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5、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6、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8、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9、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2710、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1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13、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及总资产周转率的2025年1-3月数据为将营业收入和

营业成本进行年化后(即将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4)计算得出的数据。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日,本次发行对象中信农业持有公司217815722股股票,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6.54%,与中信兴业合计持有公司17.36%股份,中信农业和中信兴业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中信农业与中信兴业合计持股不超过381079275股(含本数),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93%,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负担,加强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公司股权结构稳定性,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发展,有助于增强公司高质量研发投入、运营发展及产业整合的资金实力,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28(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若公司拟调整上述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象中信农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中信农业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关联交易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情形。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29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

保荐代表人:杨慧泽、王明超

项目协办人:孙林

其他经办人员:赵臻、张国嵩、朱江、杨正博、李彦伯、晏露兵

联系电话:010-56052830

传真:010-5611820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负责人:朱志怡

经办律师:许智、徐烨、彭帆

联系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31F

负责人:毛育晖

30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恩学、赵娇、欧阳小玲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1366 号华润大厦 31F

负责人:毛育晖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恩学、赵娇、欧阳小玲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31第五节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保荐与承销协议。中信建投证券指定杨慧泽、王明超担任本次隆平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杨慧泽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中国铝业集团战

略收购云南冶金集团项目、中国中免收购日上上海及海南免税品公司项目、隆平

高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荣科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项目、云南铜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国机汽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中国国旅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绿茵生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云铝股份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项目、葫芦娃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杨慧泽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王明超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项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收购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

32公司项目、中国铜业有限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驰

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权项目、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大为制氨93.89%股权财务顾问项目等;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无。王明超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同意作为隆平

高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并承担保荐人的相应责任。

33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34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31-82183880

传真:0731-8218388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层

电话:010-56052830

传真:010-56118200

35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6(本页无正文,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37(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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