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或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袁
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隆平高科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发展”)及其
下属子公司已于2025年度向银团申请中长期贷款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贷款旨在置换巴西跨境人民币直贷以及本地雷亚尔高利率贷款,通过优化借款结构与降低贷款利率,有效对冲汇率波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为有效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从而有效应对外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于2025年度对上述银团贷款进行锁汇控制了敞口风险。
隆平发展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中使用多币种结算(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币等),为更好的对冲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隆平发展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持有外币借款和外币交易的规模以及未来外汇波动预测,不以投机为目的,基于严守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与风险控制需要,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最高合约价值及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包
1含40亿元银团贷款锁汇及日常经营外币借款和外币交易锁汇。额度自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有效,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
业务、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严禁使用任何带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主要币种为美元、雷亚尔、人民币等。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可能涉及关联法人中信银行。
(四)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使用一定比例的金
融机构授信额度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
(五)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前述原则,具体负责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刘志勇、黄征、桑瑜已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情况与风险控制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有效,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统一社会信 91110000101690725E
2公司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用代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主要办公场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所成立日期1987年4月20日
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
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
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持有中信银行股权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65.79%股份。
中信银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
1013102800万元,净资产82881300万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21247500万元,净利润7061800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信银行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农业均为中信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信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关联方开展的衍生品业务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具体将在业务实际开展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予以明确。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
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境外衍生品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境外地
3区为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为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公司已充分
评估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和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三)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四)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具有合法资格、实力和资信较强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五)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准备工作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于市场风险,采取措施如下:一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外汇衍生
品交易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以保值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套利;二是加强对外汇的研究分析,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三是外汇合同签订后,及时跟踪市场做好动态管理,根据交易方案设定风险预警线。定期与交易对象核对交易情况,分析评估可能存在和发生的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境外衍生品风险,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在推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方面的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境外地区为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较小且为外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必要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取应急措施或调整交易策略。
(三)对于流动性风险,采取措施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保
值业务均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匹配,在决策时已合理规划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持有足额资金。
(四)对于履约风险,采取措施如下:一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
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为具有合法资格、实力和资信较强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二是交易存续期内,密切跟踪交易对方经营情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时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五)对于内控风险,采取措施如下:一是严格按照已审议额度进行交易,4具体业务办理前应有公司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二是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通过公司内部管控部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密切关注衍
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报告,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或调整交易策略。
(六)对于其他风险,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与交易对方订立合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由法律合规部门对外汇保值合同做合规审核。
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允价值分析和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23030.64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6570.85万元人民币,理财余额为34612.50万元人民币。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2026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以降低外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风险投资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杨慧泽王明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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