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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998证券简称:隆平高科公告编号:2026-24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科技园隆华国际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志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七)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12人,代表股份49060366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38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35508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0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07人,代表股份4170528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8.381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85445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85%;

反对49791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149%;弃权1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3657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99%;反对49791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462%;弃权17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85445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486%;

反对4938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67%;弃权2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7%。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366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903%;反对4938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93%;弃权2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4%。

2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3.《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85730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66%;

反对4695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571%;弃权1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46509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5503%;反对4695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871%;弃权17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6年度与关联方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751083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312%;反对76271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39%;弃权

4386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0050%。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5108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0312%;反对7627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639%;弃权4386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050%。

出席股东会的公司关联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本议案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805821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73%;

反对56002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15%;弃权442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12%。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502870股,占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500%;反对56002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5.1132%;弃权44213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368%。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00440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441%;反对51037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99%;弃权

43766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9960%。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0440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441%;反对5103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599%;弃权43766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960%。

出席股东会的公司关联股东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回避本议案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84845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64%;

反对5516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4%;弃权2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7666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429%;反对55162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66%;弃权24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4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84663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93%;

反对5570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4%;弃权3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3%。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5844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766%;反对5570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860%;弃权36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4%。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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