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8证券简称:隆平高科公告编号:2025-85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补充公告为对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2.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其
他内容不存在修改;本次补充披露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披露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2021年、2022年、
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中涉及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披露的原因经自查,公司未在2021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未在2023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
44号,以下简称《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按照《决定》的整改要求,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原则,对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进行补充披露。
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
(一)2021年度业绩承诺事项补充披露前后内容
(1)补充前: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不适用”
(2)补充后: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盈利预测资当期预测当期实际未达预测预测起始预测终止原预测披原预测披产或项目名业绩(万业绩(万的原因(如时间时间露日期露索引称元)元)适用)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2018年012024年12不适用2683.5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开发有限公月01日月31日
司35%股权
注: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业绩承诺为累计业绩承诺,承诺人承诺: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200.00万元;“当期实际业绩”系累计完成金额。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
2根据公司与湖南君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维科技”)于2017年12月签订的《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2020年12月签订
的《关于〈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农开公司”,曾用名: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交易对价为20720万元;业绩承诺人君
维科技承诺:农开公司2018年度—2024年度七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2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如农开公司累计实现的考核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对农开公司出具2024年审计报告后,承诺人执行相应补偿。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为权益性交易,未产生商誉。
公司于2015年收购农开公司65%股权形成商誉4167.44万元。本报告期末已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发生商誉减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见第十节、七、28“商誉”。”
(二)2022年度业绩承诺事项补充披露前后内容
(1)补充前: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不适用”
(2)补充后: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盈利预测资当期预测当期实际未达预测预测起始预测终止原预测披原预测披产或项目名业绩(万业绩(万的原因(如时间时间露日期露索引称元)元)适用)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2018年012024年12不适用-677.5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开发有限公月01日月31日
司35%股权
3注: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业绩承诺为累计业绩承诺,承诺人承诺:湖南隆平高科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200.00万元;“当期实际业绩”系累计完成金额。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
根据公司与湖南君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维科技”)于2017年12月签订的《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2020年12月签订
的《关于〈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农开公司”,曾用名: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交易对价为20720万元;业绩承诺人君
维科技承诺:农开公司2018年度-2024年度七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2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如农开公司累计实现的考核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对农开公司出具2024年审计报告后,承诺人执行相应补偿。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为权益性交易,未产生商誉。
公司于2015年收购农开公司65%股权形成商誉4167.44万元。本报告期末已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本年度减值1508.05万元。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见第十节、七、28“商誉”。”
(三)2023年度业绩承诺事项补充披露前后内容
(1)补充前: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不适用”
(2)补充后: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4□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当期预测当期实际未达预测预测起始预测终止原预测披原预测披产或项目名业绩(万业绩(万的原因(如时间时间露日期露索引称元)元)适用)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2018年012024年12不适用-2356.0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开发有限公月01日月31日
司35%股权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2023年012025年1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51%股月02日月31日权
注:1.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业绩承诺为累计业绩承诺,承诺人承诺: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200.00万元;“当期实际业绩”系累计完成金额。
2.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承诺指标为归母净资产,承诺人承诺: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
2023年-2025年末归母净资产分别不低于6478.63万元、6867.35万元、7279.39万元;2023年实际期末归
母净资产为6863.15万元。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
根据公司与湖南君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维科技”)于2017年12月签订的《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2020年12月签订
的《关于〈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农开公司”,曾用名: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交易对价为20720万元;业绩承诺人君
维科技承诺:农开公司2018年度-2024年度七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2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如农开公司累计实现的考核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对农开公司出具2024年审计报告后,承诺人执行相应补偿。
(2)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2023年3月,公司与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力”)股东
签订《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福建科力51%股权,并将福建科力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业绩承诺人耿志民承诺:2023年、2024年、2025年末净资产分别不低于6478.63万元、6867.35万元、7279.39万元。若未能达到该承诺标准,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人现金补足,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考核并补偿。
5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1)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
本次交易为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为权益性交易,未产生商誉。
公司于2015年收购农开公司65%股权形成商誉4167.44万元。本报告期末已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发生商誉减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见第十节、七、27“商誉”。
(2)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本次收购事项未形成商誉,对商誉不产生影响。当期承诺期末归母净资产为
6478.63万元,实际期末归母净资产为6863.15万元,当期业绩承诺已达成。”
(四)2024年度业绩承诺事项补充披露前后内容
(1)补充前: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不适用”
(2)补充后: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
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盈利预测资当期预测当期实际未达预测预测起始预测终止原预测披原预测披产或项目名业绩(万业绩(万的原因(如时间时间露日期露索引称元)元)适用)
1.国土资
源、农业等相关部门关于耕地开发业务收购湖南隆的政策发平高科农业2018年012024年12不适用-1765.96生了较大不适用不适用开发有限公月01日月31日
变化;2.叠
司35%股权加2019年后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各地用地量急剧
6减少,农开
公司所从事的相关业务受到了较大影响。
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2023年012025年1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51%股月01日月31日权
注:1.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业绩承诺为累计业绩承诺,承诺人承诺: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200.00万元;“当期实际业绩”系累计完成金额。
2.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承诺指标为归母净资产,承诺人承诺: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
2023年-2025年末归母净资产分别不低于6478.63万元、6867.35万元、7279.39万元;2024年实际期末归
母净资产为7276.61万元。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
根据公司与湖南君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维科技”)于2017年12月签订的《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及2020年12月签订
的《关于〈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农开公司”,曾用名: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交易对价为20720万元;业绩承诺人君
维科技承诺:农开公司2018年度—2024年度七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92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如农开公司累计实现的考核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对农开公司出具2024年审计报告后,承诺人执行相应补偿。
(2)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2023年3月,公司与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力”)股
东签订《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收购福建科力51%股权,并将福建科力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业绩承诺人耿志民承诺:2023年、2024年、
2025年末净资产分别不低于6478.63万元、6867.35万元、7279.39万元。若未
能达到该承诺标准,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人现金补足,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进行考核并补偿。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1)收购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5%股权
7基于国土资源、农业等相关部门关于耕地开发业务的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
叠加2019年后外部客观因素影响,各地用地量急剧减少,农开公司所从事的相关业务受到了较大影响。本次交易为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为权益性交易,未产生商誉。公司于2015年收购农开公司65%股权形成商誉4167.44万元。本报告期末已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发生商誉减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见第十节、七、27“商誉”。
(2)收购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本次收购事项未形成商誉,对商誉不产生影响。当期承诺期末归母净资产为
6867.35万元,实际期末归母净资产为7276.61万元,当期业绩承诺已达成。”
三、本次补充披露事项进展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农开公司
2018-2024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为-1765.96万元,未能达到业绩承诺目标,确定
业绩补偿金额为2072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款5000.00万元,同时通过共管账户锁定了业绩承诺方6989.20万元的金融资产,
承诺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提供了价值约3095万元固定资产和股权资产质押担保,公司将积极追偿剩余业绩补偿款。
本次收到业绩补偿款计入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补充披露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且不存在利用该等事项误导投资者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并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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