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袁
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高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隆平高科《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下简称“《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
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隆平高科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
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1(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1、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的主要单位包括: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平农业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湖南亚华种业有限公司、湖南优至种
业有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新桥)种业有限公司、四川隆鼎金穗农业有限公司、
广西恒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惠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
司、河北巡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安徽华皖种业有
限公司、天津德瑞特种业有限公司、三瑞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平高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其中纳入评价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比例为93.1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为96.19%。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党建工作、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资金
管理、筹资活动、投资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关联交易、合
同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与沟通、监督管理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
包括发展战略、销售业务、生产管理、存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研究与
开发、关联交易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2、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遵循《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进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内部控制缺陷区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分别确定了具体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2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标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已经
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标准:*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表述达到真实、准确的完整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标准:指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3)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3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对公司影响大,如未执行公司制度和规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于企
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营情况的负面消息等,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对公司影响重大,如违反法律法规被国家行政法律部门及监管机构重大处罚、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同时提醒关注,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平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境外经营主体遭遇有组织的专业黑客攻击,根据此次事件,审计部认为公司信息安全防护相关的内部控制需要持续加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报告期内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三、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隆平高科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针对前文所述的“专业黑客攻击”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信息安全防护相关的内部控制需要持续加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要求采取整改措施;本段内容不影响其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隆平高科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
4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时,保荐人也提请本核查意见的使用者关注前文所述的“专业黑客攻击”事项。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杨慧泽王明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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