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股票简称:华润三九编号:2025—03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综合办公中心107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5年4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597
代表股份数(股)87452750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8.0938其中
2.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0
代表股份数(股)81866855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7444
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587代表股份数(股)5585895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34942.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596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6518698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0757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81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1%;反对6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
58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4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86%;反对6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弃权58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7%。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924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0%;反对16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
436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83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44%;反对166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弃权436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63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6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
600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23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6%;反对6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2%;弃权600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1%。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56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3%;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
6067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94%。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16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13%;反对6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弃权6067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8%。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57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4%;反对6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
606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6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16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21%;反对63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弃权606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04%。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873863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反对150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
513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4523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5%;反对150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5%;弃权513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方律师、唐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