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股票简称:华润三九编号:2025—054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下午14:30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835
代表股份数(股)112081195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7.1310其中
2.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0
代表股份数(股)106479170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3.7757
2.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825代表股份数(股)5602025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3.3553
2.3、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834
代表股份数(股)6866927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1129
3、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119942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4%;反对309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弃权
559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799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39%;反对3094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6%;弃权559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5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1119711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3%;反对31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
580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67568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58%;反对312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0%;弃权5800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72%。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方律师、唐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