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2023/1/11
二次会议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的议案
22023/2/18
三次会议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关于公司与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
第三届监事会第
32023/3/22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42023/4/26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
1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52023/8/30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六次会议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2.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相
62023/10/30
七次会议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第三届监事会第
72023/12/22理的议案
八次会议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本年度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
2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监事会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其审计意见及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真实。
3、关联交易情况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其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基本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并能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
集资金进行存储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6、对外担保情况
3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
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设、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增强监督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股东权益。监事会将继续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严格把控公司重大决策、财务管理、报告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促进公司决策程序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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