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18日,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和要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7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1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7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行政处罚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近三年签署成为注开始为本公事上市开始在本所及复核过上姓名职务册会计司提供审计公司审执业时间市公司审计师时间服务时间计时间报告家数杨建平项目合伙人1998年1996年2000年9月2022年7家苏展签字会计师2017年2019年2020年9月2023年4家质量控制复严海锋2008年2006年2015年8月2023年6家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其买卖本所审计客
2024年1月2中国证监会
1杨建平行政监管措施户股票的问题采取出
日浙江监管局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167.50万元(含税),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行情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
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会计师确定2024年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审计费用增加额度不超过上年报酬金额的2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且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3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1、《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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