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代码:127070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
事项的资金需要,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兴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鉴于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求仍在持续,为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稳定性,公司申请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进行延期,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牛国锋先生、林来嵘先生、林圃生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王喜明先生、陈修先生、王丽香女士、魏远先生表示同意,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实际发生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众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14675647R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住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岛 1号楼 A座 639 号
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黄河大街55号众兴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林来嵘
注册资本:7726.4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
强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非
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
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
众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林来嵘先生与安素梅女士。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众兴集团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注册资本7726.48万元,2022年众兴集团注册地址变更到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三亚中央商务区,目前主要从事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未从事具体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良好。
3、关联关系
众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相关规定为公司关联方。
4、众兴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469053.39462283.07
负债总额170531.53106419.96
净资产298521.86355863.11
项目2025年度2026年1-3月营业收入00
利润总额39384.7564366.68
净利润36520.3154711.68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众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就原审议通过的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延期,并非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众兴集团愿意继续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延期后财务资助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及额度内连续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本次接受财务资助无需向众兴集团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众兴集团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年化利率,根据众兴集团融资的平均成本确定为利率不超过3.35%,具体利率以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借款在实际发生时,由公司管理层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成本资助不增加额外费用、且无需
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拓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旨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事项的资金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
量、会计核算方法及独立性等方面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众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4.11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王丽香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处于新能源产业链的高速发展及建设阶段,项目建设及投资并购等资金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控股股东众兴集团为支持公司发展,拟继续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年化利率由上一年度的不超过3.75%下调至不超过3.35%。相关定价符合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