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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4]00443号)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6 查看全文

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43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43号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供应链”)管理层编制

的《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盛航股份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盛航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德福供应链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德福供应链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五、审核结论我们认为,安德福供应链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安德福供应链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莉

中国·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计婷

2024年4月25日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福供应链”)编制了本说明。

一、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5100.00万元购买自然人陈伟持有的江

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安德福供应链51%的股权,安德福供应链成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陈伟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2、交易的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安德福供应链51%的股权。

3、交易的方式

本次交易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5100.00万元购买自然人陈伟持有的安

德福供应链51%的股权。

4、交易价格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2)第0148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安德福供应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589.17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安德福供应链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0000.00万元,安德福供应链51%股权交易对价为5100.00万元。

5、本次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3月31日,安德福供应链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425.05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9354.94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1070.1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0589.17万元,增值9519.06万元,增值率889.54%。

6、资产重组过程

(1)2022年5月5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2)2022年5月9日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手方自然人陈伟签署了《关于江苏安德福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及现金补偿事项

陈伟承诺,安德福供应链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营业绩如下:2022年度至2023年度二年实现的累计税后净利润(净利润数额指安德福供应链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三年实现的累计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400万元。

交易双方一致同意,若安德福供应链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未达到上述业绩目标的80%,则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要求陈伟在该财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对收购方进行

现金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该次业绩目标金额-实现的累计税后实际净利润金额)/该次业绩目标金额*收购方支付的收购价款/2。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事项

安德福供应链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91.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16.73万元(税后),实际完成数1974.95万元。累计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累计完成(2022年-2023年)累计完成(2022年-2024年)

业绩承诺数3500.005400.00

截止2023年累计实际完成数3422.543422.54

剩余未完成数77.461977.46

完成率97.79%63.38%综上,安德福供应链虽未完成2022年-2023年业绩承诺,但未触发现金补偿。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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