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5证券简称:盛航股份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7099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航股份”)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于同日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实际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含存量已发生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放款额度为准,具体使用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权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保障上述融资的顺利完成,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上述申请融资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及关联自然人为李桃元先生与林智女士。李桃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林智女士系李桃元先生之配偶。
三、交易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申请融资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额度为准,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除李桃元先生从公司领取薪酬外,李桃元先生、林智女士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为公司融资提供关联担保,明细如下:
融资金额是否履约序号被担保方担保方融资期间备注
(万元)完毕
2024.01.29-银行借款关联方
1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204.13否
2025.01.25担保
2024.01.30-银行借款关联方
2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900.00否
2025.01.28担保
2024.01.31-银行借款关联方
3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900.00否
2025.01.28担保
2024.01.31-银行借款关联方
4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1000.00否
2025.01.31担保
2024.02.19-银行借款关联方
5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490.00否
2025.02.18担保
2024.02.21-银行借款关联方
6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495.00否
2025.02.20担保
2024.02.23-银行借款关联方
7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498.00否
2025.02.21担保
2024.02.27-银行借款关联方
8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496.00否
2025.02.21担保
22024.02.05-银行借款关联方
9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2864.00否
2032.11.21担保
2024.03.01-银行借款关联方
10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1498.53否
2025.03.01担保
2024.03.26-银行借款关联方
11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5000.00否
2025.03.25担保
2024.03.21-银行借款关联方
12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2935.00否
2025.03.19担保
2024.03.22-银行借款关联方
13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565.00否
2025.03.19担保
2024.03.22-银行借款关联方
14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700.00否
2025.03.19担保
2024.03.22-银行借款关联方
15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800.00否
2025.03.19担保
2024.04.12-银行借款关联方
16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1500.00否
2027.04.07担保
2024.04.15-银行借款关联方
17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3079.00否
2027.04.07担保
2024.04.22-银行借款关联方
18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1900.00否
2025.04.21担保
2024.04.22-银行借款关联方
19盛航股份李桃元、林智500.00否
2025.04.22担保
安德福能源发2024.01.06资产池业务关联
20李桃元1800.00否
展2026.01.01方担保
安德福能源发2024.03.01-银行借款关联方
21李桃元1000.00否
展2025.02.28担保
安德福能源供2024.01.26-银行借款关联方
22李桃元1000.00否
应链2025.01.26担保
总金额30124.66------注: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抵押、融资租赁等形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融
3资方式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等。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其配
偶林智女士将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本次增加融资额度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基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李桃元先生及林智女士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
银行等金融申请增加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融资面临的担保问题,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七、相关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经营的健康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桃元先生及其配偶同意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且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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