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盛航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长根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邢茜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是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5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1(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5年3月3日
股份变动管理规定、上市公司违
()培训的主要内容法典型案例、信息披露、募集资3
金管理及使用、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无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无不适用
3.“三会”运作无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无不适用
2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无不适用
6.关联交易无不适用
7.对外担保无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无不适用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无不适用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不适用作的情况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无不适用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是否履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行承诺
1.股份锁定承诺是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是不适用
3.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是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是不适用承诺
5.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
是不适用承诺
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是不适用
7.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是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是不适用
9.增持股份期间及法定期间内
是不适用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报告事项说明
3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刘荃工作变动,不再适合继续履行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职责,保荐机构决定指派李长根接替刘
荃履行本次发行剩余督导期的持续督导工作事宜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8月23日,中金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渠亮、潘闽松的监管函》(深证函[2024]541号),中金公司作为项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关联方情况、资金流水核查及经销商下游客户走访程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序存在瑕疵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自律监管措施。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2024年12月20日,中金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4]152号),因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 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经积极推进了相关整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无(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长根邢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