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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05证券简称:盛航股份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27099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已实施完毕

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募投项目以下统称为“结项项目”)。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决定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96419.23元(包括未使用完毕的募投项目本金以及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申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结余募集资金,低于结项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74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74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

民币14563207.5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436792.45元。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后划转至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30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1)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2)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3)沿海省际

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拟使用实际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净额

1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12000.0012000.0012000.00

置项目

2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11000.0011000.0011000.00

换购置项目

3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36000.0030000.0030000.00

置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21000.0021000.0019543.68

共计80000.0074000.0072543.68

2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结余募集资金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

(元)南京盛航海南京银行股份有沿海省际液体

运股份有限限公司南京城南01872100000028485796419.23危险货物船舶公司支行置换购置项目

合计5796419.23-

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其他专项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续状态用途江苏紫金农村沿海省际液体南京盛航海运商业银行股份

3201130011010000023057危险货物船舶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栖霞新置项目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4301016119100179314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东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南京盛航海运有限公司南京320006610013003710952沿海省际液体股份有限公司玄武支行危险货物船舶已注销中国民生银行购置项目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642879958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南京盛航海运有限公司南京86041110000070182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兴业银行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补充流动有限公司南京409480100100196457已注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北京东路支行

3鉴于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新置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购置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将上述已结项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9010.82元(均为累计收到的理财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2月 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8)。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理财和利息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募集资金实际结余募集资结余募集资项目名称收入扣减手投资总额总额投入金额金本金金总额续费后净额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

110000000.00110000000.00105661669.004338331.001458088.235796419.23

船舶置换购置项目

合计110000000.00110000000.00105661669.004338331.001458088.235796419.23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基于合理、有效、审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由此产生相应的募集资金结余。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4五、本次拟结项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余资金

5796419.23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全部实施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沿海省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置换购置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安排注销募集专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5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

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安排注销募集专户,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盛航股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十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6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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