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5年7月11日起担任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阅研审议相关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深入参与调研和培训活动,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沟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肖和勇,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技术员;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工程师;四川敬业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经理;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
融资部副总经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副总经理、场外市场部副总经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0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本年应参加董事会3次,本人均出席会议,未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是否连续两独立董事独立董本年应参加现场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次未亲自参列席股东事姓名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加会议会次数肖和勇33000否0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除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外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以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为指导。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购买资产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经营事项审慎核查,为公司相关经营决策提供合理性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4、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升自我履职能力并加强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2)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3)本人任职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
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
5、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现状、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联系,知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8天。6、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涉及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认真审议议案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便于持续监督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坚持合规运作,促使公司自觉树立为投资者服务的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使得广大投资者也能从中受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除上述事项外,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定期报告相关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一)本人任职期间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以及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二)本人任职期间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本人任职期间没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本人任职期间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肖和勇2026年4月16日(本页无正文,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肖和勇)签字: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