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5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 3526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90835543.2/303137744×10=2.99651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96510 元/股。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公司自 2026 年 8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户股数由 21300 股变为了 352600 股,根据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公司对分红总额进行了调整。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08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303137744 剔除 352600 股后的总股本 302785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90835543.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303137744 剔除回购专户持有 352600 股后的总股本 3027851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08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 年 10 月 0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0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0 月 09 日通过股东托
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11 海南联科投资有限公司
2 03*****733 吴晓林
3 03*****648 吴晓强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09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0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90835543.2/303137744×10=2.99651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996510 元/股。
1、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根据公司《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的规定,“若公
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鲁星路 577 号
咨询联系人:孙启家
咨询电话:0536-3536689
传真电话:0536-35366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9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