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制度》《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有关规定,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
第四次专门会议,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戴晓凤女士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系基于本次交易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根据前述情形对《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及更新。经审阅,上述文件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本次交易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文件的修订更新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戴晓凤、杨长龙、佘利文
202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