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中信证券”)作为湖南华
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线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华菱线缆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及股本变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08号)同意,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3926432 股,发行价格 11.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14899990.0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805402.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11094587.80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4424000股增加至638350432股,新增股份已于2025年10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出具的承诺函,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1名发行对象均已承诺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的其他与股份锁定相关的承诺。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
1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1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1107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1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持有限售股数本次解除数量股份占公司无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股份占公司总量(股)(股)限售条件股份股本的比例的比例
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902053890205383.37%1.41%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5671573567152.75%1.15%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
3513259151325911.92%0.80%
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东山能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
4427715942771591.60%0.67%
伙企业(有限合伙)
5湖南轨道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19161641916161.57%0.66%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
6410607341060731.53%0.64%
成天问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南昌国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84944338494431.44%0.60%
8吴云342172734217271.28%0.54%
9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25064132506411.21%0.51%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10325064132506411.21%0.51%限合伙)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
11325064132506411.21%0.51%
公司
合计511077855110778519.10%8.01%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股份类型本次变动股数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37072456058.08-5110778531961677550.07
2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26762587241.925110778531873365749.93
件股份
三、股份总数638350432100.00-638350432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实际最终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峰姚伟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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