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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1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08证券简称:华菱线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VALIN WIRE & CABLE CO.LTD.(注册地址: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四月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复,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湘钢集团、最终控股

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其中,湘钢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12.35%、不高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55.68%(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湖南钢铁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0.62%、不高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3.12%(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除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外,其余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

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1-1-3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

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同一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534424000股,按此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160327200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认购的本次

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490.00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1-1-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38720.8630750.00

2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28641.1524290.00

3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24992.6515450.00

4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8132.24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36000.00

合计146486.9112149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

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

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1-511、本次发行股票的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延长有效期内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延长至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

1-1-6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有关本次发行的风险因素的详细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有涉及未来的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一、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市场处在进一步深化结构调整的阶段。国内电线电缆企业众多,行业具有企业数量多、行业集中度低的特点,各企业市场占有率水平较低;中低压电力电缆和普通电缆领域产品同质化严重,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整体利润率较低。公司产品结构中,特种电缆所占比例较高,整体技术含量较高,客户群体较稳定。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及其他企业的逐步加入,特种电缆领域的竞争也将逐渐加剧,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压力。

二、业绩波动和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533.37万元、347005.28万元和41579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982.28万元、8650.30万元和10905.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46.26万元、6189.24万元和8524.18万元,公司经营业绩呈波动态势。公司产品需求与宏观经济、下游客户投资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竞争程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波动,或者下游客户需求减弱、行业竞争程度加剧,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13%、12.76%和11.32%,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宏观经济波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及客户优惠等多种因素影响,毛利率呈下滑趋势。若未来为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持续开发新客户、新产品,并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1-7三、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0763.27万元、102691.35万元和129715.4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10%、29.59%和31.20%;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17.19%、20.51%和18.79%。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呈增长趋势,且部分客户项目建设周期和款项结算周期较长,导致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如若公司催收不力或主要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四、原材料采购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铜、铝等大宗商品,市场供给充足。最近三年,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15%、56.09%和51.95%,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30%的情况。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供应渠道稳定。由于公司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实施对主要原材料需求较大,若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出现经营不善或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国际贸易形势等原因无

法持续及时向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或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原材料短缺,进而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杆等金属材料,原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达到

80%。最近三年,长江现货铜价(每日平均价,不含税)波动范围分别为4.90-6.71万

元/吨、5.66-6.29万元/吨和6.00-7.73万元/吨。一方面,铜材的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销售定价,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的产品毛利率水平和盈利情况;另一方面,铜材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

如果未来铜杆等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前募项目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矿山及高端装备

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

升级改造已陆续在2023年和2024年完工。目前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已完整运行一个经营年度,该项目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已达到规划第一

1-1-8年预计净利润。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和轨道交通用中低

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截至目前运行仍未满一个完整经营年度,尚不能以项目运行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实现效益对比预计效益来评价前募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随着前募项目生产经营并逐步达产,若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下游客户采购需求发生波动等不利因素导致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销售情况

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前募项目的经营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既有技术水平及未

来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做出,已经过详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本次募投项目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实际所实现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的风险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新增新能源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等产品的产能。尽管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下游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已进行详细论证,并就产能消化措施制定了详细计划。但如果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预期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能建设完成后市场供给过剩、客户开拓或新增订单规模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可能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面临扩产后产能短期内难以消化而出现产能过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新能源汽车线束尚未取得客户验证和客户订单,报告期内亦未实现收入,如未来产业化进程不及预期,该产品可能出现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及募投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1-1-9目录

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重大风险提示................................................7

一、行业竞争加剧风险............................................7

二、业绩波动和毛利率下滑风险........................................7

三、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8

四、原材料采购及价格波动风险........................................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8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的风险.............................8

目录...................................................10

释义...................................................13

第一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15

一、发行人概况..............................................15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5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18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40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44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情况........................................44

七、行政处罚情况.............................................48

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4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4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65

四、募集资金投向.............................................67

五、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67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8

七、本次发行方案是否存在创新、无先例等情形说明..............................68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8

1-1-10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说明.....................69

十、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说明...............................70

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7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7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72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7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8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89

六、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90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90

八、公司最近五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91

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01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101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102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10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02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103

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104

一、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化风险.......................................104

二、经营风险..............................................104

三、财务风险..............................................105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107

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1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1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114

1-1-11三、发行人最终控股股东声明.................................115

四、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11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119

六、审计机构声明............................................120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121

1-1-12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指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华菱线缆湖南钢铁集团指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湘钢集团指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新湘先进指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迪策指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湖南省国资委指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象发行股票公司章程指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募集资金指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深交所主板首发上市的募前募项目指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不超过指小于或等于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

报告期各期末指日

最近一期末、报告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指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信证券、保荐人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13发行人律师指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专业术语

英国商品研究所(Commodity Research Unit)。CRU 于中国CRU 指 电线电缆行业大会公布《全球绝缘电线电缆市场概况》,其绝缘金属电线电缆包括动力电缆、通讯电缆(不包括光纤电缆)

低烟无卤指电缆有机材料不含卤素,受热时排烟量低在外力作用下使金属强行通过模具,金属横截面积被压缩,并拉丝指获得所要求的横截面积形状和尺寸的技术加工方法

将若干根相同直径或不同直径的单线,按一定的方向和一定的绞线指

规则绞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的绞合线芯电缆中具有耐受电压特定功能的绝缘材料,用以将带电体隔离绝缘指

或者包裹起来,以对触电起保护作用的不导电材料成缆指将绝缘线芯按照一定的规则绞合起来的工艺过程

在产品上加装的保护层,以保护内部的效用层在运输、安装和铠装指运行时不受到损坏

护套指均匀连续的金属或非金属材料管状包覆层,通常挤出形成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数据的合计数与所列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14第一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硕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菱线缆

股票代码: 001208.SZ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483865809

成立时间:2003年7月1日

上市时间:2021年6月24日

股份总数:534424000股

住所: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

办公地址: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

邮政编码:411104

电话号码:0731-58590168

电子信箱:0731-58590040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经营范围:

围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持股比例质押或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件流通股数量

(%)结情况

(股)

1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41.80223363200223363200-

2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663561600035616000-

1-1-15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比例质押或冻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件流通股数量

(%)结情况

(股)

3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6524857054--

湘潭凤翼众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44.1222000000--企业(有限合伙)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

5限公司-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3.8720667343--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华菱锐士一号投资合伙企业

60.794218000--(有限合伙)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774110268--

8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0.7138160003816000-

9张军0.39207473815560532074738

10罗宇辰0.291543038-1047179

合计64.053422656412643512533121917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湘钢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湘钢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

注册资本82940.7721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建华成立日期1998年7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184682551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生铁、钢材、焦化产品、水泥、耐火材料、冶金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白云

岩、石灰岩的开采和销售;冶金技术咨询;计算机及自动化设备经营与技术开发;出口钢铁产品、焦炭及化工副产品、耐火材料;进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三来一补”业务;园林绿化;电气设备制造;金属丝经营范围

绳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钢铁废弃物的加工和销售;广告制作、代理、发布;企业发展、企业重组、企业并购相关服务;矿产品、冶金生产原辅材料的销售;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8年7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1-1-162、最终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为湖南钢铁集团,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法定代表人李建宇成立日期1997年11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380860X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冶金资源开发、黑石金属冶炼加工、物流仓储、金融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钢铁产业链有关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经营范围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机电设

备和配件的采购及供应;子公司的资产管理;钢铁产品及副产品的加工、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7年11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3、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的控制关系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湘钢集团,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为湖南钢铁集团。湘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3363200股,占比41.80%;湖南钢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616000股,占比6.66%,并通过湘钢集团持有公司223363200股,占比

41.80%以及通过湖南迪策持有公司3816000股,占比0.71%,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

例为49.17%;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1-1-175、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湘钢集团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为湖南钢铁集团,持有发行人6.66%股份。

湖南钢铁集团具体情况参见本章之“二、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2、最终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三)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四)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H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C383)——电线、电缆制造(C3831)”。

1-1-18(一)所属行政监管部门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情况

国家发改委作为国家产业政策主管部门,主要通过研究制定电线电缆行业产业政策,提出中长期发展导向和指导性意见等履行宏观调控、宏观管理等职能。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电线电缆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日常运行,负责行业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指导电线电缆行业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目录内的电线电缆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电线电缆产品实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CCC 认证),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认证。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是行业自律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进行自律性行业管理,代表和维护电线电缆行业的利益及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制定行规行约,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行业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发布单位颁布单位名称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2、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生效时间文件名称主要相关内容

要加快推进电线电缆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加大电线《关于促进电线电缆产

2011.10电缆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的执法监督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品质量提升的指导意见》

联合、产学研合作、上下游合作,强化保证质量的关键技术、

1-1-19生效时间文件名称主要相关内容

前沿技术和基础技术研究。

对交流额定电压 3kV 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 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 450

2014.09规则电线电缆产品》 /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等电线电缆产品实行C

CC 强制性认证。

明确了电线电缆行业“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实现行业有《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质量有效益的平稳增长;提升创新驱动的发展能力;优化产

2016.09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业的组织结构和供应结构;提升两化融合、智能制造水平;

提升节能节材环保减排的绿色制造水平。

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争力。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2021.03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

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

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景目标纲要》力。

作为线缆行业的支柱性产业,“十四五”期间,结合国家提出的“3060战略”,把电力电缆及附件领域的发展放在国家新发展阶段、自主创新发展战略、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总《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2021.12体框架中进行分析,明确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差距和问题,四五”发展指导意见》

持续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锻造更加坚实的产业基础,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绘制高质量发展蓝图。

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十四五”现代能源体

2022.01革;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系规划》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促进新能源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

构建坚强柔性电网平台。明确网架构建原则。构建分层分区、结构清晰、安全可控、灵活高效、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步提升《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的电网网架,合理确定同步电网规模;保证电网结构强度,

2023.09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保持必要的灵活性和冗余度,具备与特高压直流、新能源规意见》模相适应的抗扰动能力和灵活送受电能力。推动建设分布式智能电网,提升配电网就地平衡能力,实现与大电网的兼容互补和友好互动。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及海底电缆制造”被列为鼓励类项

2024.02

录(2024年本)》目。

3、行业管理体制、行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引导技术升级和技术改造并实施其他宏观调控措施,对行业发展起到规划、监控等宏观调控作用,有助于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1-20行业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主要对电线电缆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指导和约束,优化行业竞争环境,保障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对公司经营资质、运营模式、行业准入门槛和竞争格局等持续经营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行业市场概况

1、电线电缆定义

电线电缆是用以传输电(磁)能、信息和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线材类产品,被誉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电线”和“电缆”并没有严格的界限,通常将结构简单、无护层的产品称为电线,其他的称为电缆。电线的主要结构为“导体+绝缘”,其中也包括仅有导体而无绝缘层的裸电线;电缆的主要结构为“导体+绝缘+护套”;导

体一般由铜、铝或其合金制成,绝缘和非金属护层一般由塑料、橡皮和弹性体等材料制成,金属护层一般由铜、铝和钢等材料制成。

电线电缆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能源开采、通信、舰船、石油化工等领域。电线电缆行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主要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产业的基础,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2、电线电缆分类

电线电缆用途广、种类多、品种杂。据统计,现有电线电缆品种已超过2000种,规格数十万个,在电工电器行业中是品种和门类最多的大类产品之一。

(1)按照产品用途的分类

行业内通常按电线电缆的用途将其分为五个大类: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通

信电缆和光缆、裸电线、绕组线。

类别产品性能及用途主要应用领域在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路中用以传输和分配大功率电能的

电力电缆电缆产品,主要用于发、配、变、供电线路中的强电电输配电线路能传输

从电力系统的配电点把电能直接传送到各种用电设备的民用家装家电、建筑工程、电气装备用

电源连接线路用电线电缆及各种电气安装线和控制信号轨道交通工程、车辆、核电缆用线缆。电、船舶及海洋工程等通信电缆和传输电话、电视、广播、传真、数据和其他电信信息的

电视广播、数据传输等光缆线缆

1-1-21类别产品性能及用途主要应用领域

仅有导体而无绝缘层的产品,如钢芯铝绞线、铝绞线、长距离、大跨越、超高压裸电线铜绞线等输电

以绕组的形式在磁场中切割磁力线感应产生电流,或通绕组线各种电机、仪器仪表等以电流产生磁场作用的电线

注:“裸电线”亦称“裸导线”。

(2)按照产品性能的分类

按照产品性能的不同,可将电线电缆分为常规电缆和特种电缆。

特种电缆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其特殊性:具有特殊的机械物理性能,例如耐高温、耐低温、耐辐照、耐紫外线等;具有优异的电性能,例如低电容、低衰减、超屏蔽、高阻抗等;具有优异的机械性能,例如高耐磨性、高抗拉强度、高抗压力性能或特殊的柔软性能等。上述分类与按照产品用途的分类不属于同一种分类方法,即不同产品用途的电线电缆也可能包括特种电缆。

特种电缆往往采用了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来生产,对于环保、安全、节能等方面往往起到重要作用。特种电缆具有技术含量较高、性能优异、附加值较高的特点,是未来电缆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行业发展现状

(1)市场规模

电线电缆是可以用来传输电(磁)能、传递信息、实现电磁能转换的线材产品,根据性能、结构、使用环境和用途等方面的区别,电线电缆通常分为特种线缆和常规线缆。

伴随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电线电缆行业也迅速发展。数据显示,2023年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达1.2万亿元,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5万亿元。

1-1-222018年-2024年中国电线电缆市场销售收入趋势图

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2)市场结构

根据用途,我国的电线电缆产品主要分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电缆、导线(裸电线)、绕组线、通信电缆等五大类以及附件。其中,电力电缆应用范围最为广泛,市场规模占比最大,高达39%;电气装备电缆市场规模占比为22%,导线(裸电线)、绕组线、通信电缆、附件的占比分别为15%、13%、8%、3%。

中国电线电缆细分市场结构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WIND

1-1-23(3)产量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产量整体呈现增长趋势,其中2021年我国电线电缆产量约为5480万千米,同比增长4.5%;2022年产量约为5927万千米,同比增长8.16%;

2023年产量约为6203万千米,同比增长4.66%;预计2024年将达6531万千米,

同比增长5.29%。

2018年-2024年中国电线电缆产量预测趋势图

单位:万千米

数据来源:WIND

(四)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在电线电缆产业链中,铜材、铝材等主要原材料居于产业链上游,产业链中游是电线电缆制造环节,下游是电力行业、轨道交通、建筑工程、冶金矿山、装备设备、航空航天、新能源等应用领域,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1-1-241、上游情况分析

电线电缆行业主要上游行业为铜材、铝材、橡胶及塑料生产行业,其中原材料铜、铝在电线电缆产品中的占比最大,其价格的变动对于电缆产品的成本将产生重大的影响;我国是世界上第二大产铜国和第一大原铝生产国,市场供应充足,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影响电线电缆的生产成本。绝缘层、护套层以及特殊用途电线电缆需要添加的构件主要由上游行业中的橡胶、塑料和其他辅料构成,该等辅料品种繁多,国内和国际市场供应充足。

2、下游情况分析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电线电缆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行业、轨道交通、建筑工程、冶金矿山、装备设备、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与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下游各个应用领域的发展状况以及需求情况对电线电缆行业产生直接影响。

(五)行业竞争格局

1、全球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

全球电缆领先企业主要分布在欧美日等地区,以意大利普睿司曼集团为代表的行业巨头,凭借着技术、品牌与资金优势,通过全球建厂或产业并购突破地理限制扩大规模,进一步提升其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影响力,并聚焦高端产品获取超额盈利,而中小企业迫于原料价格波动及资金压力逐渐退出。领先企业规模化和专业化并重的情况,促使全球尤其是成熟市场的集中度逐步提高,其中,发达国家市场已经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的数据,2020年全球主要国家电线电缆行业市场集中度情况

1-1-25如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此外,随着我国电线电缆产业的崛起,我国的电线电缆企业也逐渐在世界线缆行业占有一席之地。根据 APC 产业协会和线缆信息研究院 2022 年 12 月发布的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排名显示,全球电线电缆制造商10强分别为普睿司曼、耐克森、亨通光电、LS 电缆、中天科技、住友电工、南方线缆、上上电缆、宝胜股份远东股份,其中中国企业占到5家,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得到提升。

2、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格局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稳步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落实,以及“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等宏观政策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带动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建筑、新能源以及船舶等行业快速发展。尤其是智能输配电网建设与特高压网架建设投资不断加大,促进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实现了高效发展。如今,电线电缆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第二大配套产业,年销售收入规模达万亿以上。截止到2022年末,我国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数量有10000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企业数量有4000余家,行业内75%以上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绝对的龙头优势。但是,行业内头部企业依托自主创新与技术进步,在部分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经跃居世界前列。

虽然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相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产品同质化

1-1-26严重,多以中低端常规线缆产品为主,选用技术趋同,行业内企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较低。国内行业前十名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不足20%,而美国前十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70%以上,日本前七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65%以上,法国前5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90%以上。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入,电线电缆企业之间洗牌整合步伐加快,未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头部企业的先发优势和规模效应将愈发明显。

3、行业进入壁垒

(1)资质壁垒首先,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从事生产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要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次,国家对部分电线电缆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从事生产和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电线电缆产品,必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 CCC 认证。在国际市场上,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对电线电缆产品也建立了严格的准入认证体系,如美国 UL 认证、欧盟 CE 认证、德国 TüV 认证等,认证标准高、审核严格且审核周期较长。因此,行业的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满足众多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通过认证,将面临一定的资质壁垒。

(2)品牌壁垒

随着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逐渐成熟,行业已经从原来的无序竞争逐步转变为高端品质的竞争。电线电缆企业需凭借品牌知名度和产品美誉度,才能与优质客户形成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其中电网类客户等大型企业还会对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信誉度、产品应

用项目经验、综合服务水平等情况等多方面进行审核,只有具有相关生产检测能力、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合同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才能取得投标资格。因此,品牌和稳定客户的形成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积累,行业的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品牌和客户壁垒。

(3)技术壁垒

电线电缆产品型号、种类众多,产品生产需要经过拉丝、绞线、绝缘、成缆、铠装、外护套等工艺流程;对于部分特殊或高端的电线电缆产品,还需要有耐高温、耐辐照、耐腐蚀及安全、环保等复合型要求;客户在产品结构设计、原材料选择及加工技术等方

1-1-27面也存在一定的定制化需求。产品的多样性和特殊性、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客户定制化

的需求对企业的研发、生产方面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4)资金壁垒

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从生产线投入、原材料采购、技术与工艺研发、市场渠道布局及订单执行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一方面,由于电线电缆行业的上游原材料铜、铝的价值较高且价格波动频繁,一般为现款现货的交易方式或给予较短的信用期;另一方面,下游国有企业或大型优质企业客户一般有一定账期,部分客户还有质保金要求。上下游账期错配,需要进入企业具备较高的资金规模和资金周转效率,因此行业的新进入者将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六)主要竞争对手及同行业企业情况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及同行业企业为具备较大规模生产能力的电线电缆企业。由于该行业企业数量众多,遂选取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主要竞争对手进行分析,具体为: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自主研发并专业制造橡套类电线电缆的企业,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

002953.SZ 日丰股份 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机

器人、风力发电、海洋工程、港口机械、建筑机械、造船业、电动工具、

仪器仪表、汽车、照明、户外设备等领域

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电线和

002882.SZ 金龙羽 电缆两大类。其中电线分为普通电线和特种电线,电缆分为普通电缆和

特种电缆

主要从事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与经营,公司的主要产品为 500k

002692.SZ 远程股份 V 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电缆、特种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

四大类

主要以电力电缆、裸导线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为主导产品,产品应用

300933.SZ 中辰股份

于电力传输主干网、城镇配电网以及农村电网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工程

主营特种线缆业务,主要从事光纤光缆、输电线缆、装备线缆的生产销

300265.SZ 通光线缆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行业、通信行业及军工行业

605222.SH 起帆电缆 一家从事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公司是集电缆及附件系统、状态检测系统、输变电工程总包三个板块于

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为电力电缆、装备用电缆、特种电

002498.SZ 汉缆股份

缆、数据电缆、架空线等,主要应用于电力、石油、化工、交通、通讯、煤炭、冶金、水电、船舶、建筑等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

公司现拥有陆缆系统、海缆系统、海洋工程三大产品领域。拥有 500kV

603606.SH 东方电缆

及以下交流海缆、陆缆,±535kV 及以下直流海缆、陆缆的系统研发生

1-1-28证券代码公司简称主营业务产能力,并涉及海底光电复合缆、海底光缆、智能电网用光复电缆、核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电线、综合布线、架空导线等一系列产品

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能力,同时提供海洋工程用线缆的客户定制化服务(如:海洋脐带缆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建筑、通信、石化、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核能、海洋油气勘采、海洋军事等领域

002276.SZ 万马股份 公司主要业务涉及电线电缆、新材料、新能源三大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是国内综合线缆供应商。主要产品涵盖从超高压到低压的各类电力电缆、导线及民用电缆。

002471.SZ 中超控股 电力电缆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具体包括 35kV 及以下塑料绝缘电力电

缆、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架空电缆、中高压交联电缆及适用于各类特殊场合的特种电缆等

公司是集高端特种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缆、中压交联电缆、高压电力电缆、太阳能光伏发电用电缆、矿用电缆、船用电

603333.SH 尚纬股份

缆、风力发电用电缆、军工航天航空用电缆、海上石油平台用电缆等,并被广泛应用于核电、轨道交通、国网电力、光电、风电、化工、石油

石化、军工、航天航空等诸多领域

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电线电缆专业生产企业,产品覆盖电磁线、电力电缆、裸导线、电气装备用电线、特种电线电缆等五大类

002533.SZ 金杯电工 别,能够生产数百个品种近 10000 个规格的产品,是中部地区最大的电

线电缆制造企业和国内领先的特高压输变电设备、高压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用电磁线制造企业之一

主要以电线电缆为主营业务,产品主要有电力电缆、特种电缆、建筑用

002300.SZ 太阳电缆 线、装备用线、数据电缆、架空线等,产品主要用于输送电能、传递信

息和制造各种电机、电器、仪表所不可缺少的器材

主营业务为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连续管、连续油管作业装置、

605196.SH 华通线缆

潜油泵电缆等

(七)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竞争地位公司拥有丰富的产业经验,是电线电缆行业知名企业,更是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线缆行业100强”企业。多年来,公司深耕于电线电缆领域,与下游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客户多为下游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凭借丰富的产品开发与生产制造经验,良好的服务能力和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深得客户认可。

2、公司竞争优势

(1)战略定位清晰,发展思路明确

1-1-29公司根据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态势和竞争状况,确定了以特种电缆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在战略定位方面坚持“精品立企,高端致胜”的经营理念,充分挖掘特种电缆细分市场,为航空航天、融合装备、轨道交通及高速机车、矿山、新能源、工程装备、数据通信等领域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特种电缆产品,在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特种橡缆电缆、特种控制电缆细分市场具有较好的领先地位。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开发出了一系列具有质量过硬、优质口碑的特种电缆产品,并取得良好的市场效果。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经济各行各业对特种电缆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的战略定位优势也愈发凸显。

(2)发挥产品质量管理优势,带动全面质量提升

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坚持“诚信国企,品行天下”的经营理念,经过多年的研发、生产积累和持续的技术改进,形成了成熟的生产工艺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取得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中国船级社工厂认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全面提升了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公司获得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装备保障部集团级合格供应商(2019年-2022年)”、“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优秀协作单位”、“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优秀供应商”、“首届(2024)中国有色金属(装备与材料)供应商40强”、“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优秀供应商”等荣誉。公司将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产品的管理要求和理念,延伸到公司各类产品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上,形成了各类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体化。严格的质量管理和成本控制帮助公司在严酷的市场环境中稳步前进,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3)产品性能卓越,品牌形象优异

公司“金凤”商标源于上世纪60年代,是国内电缆行业历史最为悠久的品牌之一,市场声誉卓越,“金凤”产品曾获得国家银质奖章等嘉奖。自1986年起“金凤”商标连续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2009年4月,“金凤”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20年“金凤”商标被认定为湖南省“老字号”。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湖南省新材料认定企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23年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

1-1-30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公司作为电缆行业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业,经

营管理严格规范,产品质量优良,性能卓越,相继获得湖南省省长质量奖、全省质量监督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质量监管 AA 类企业、湖南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合格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深耕电线电缆行业数十年,各类电线电缆产品凭借优异的质量和可靠的性能表现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锻造了“金凤”品牌的形象优势。

(4)技术研发创新驱动,构筑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军人物的电线电缆技术研发团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已授权的有效专利共345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50余项,获得湖南省科技进步奖、湖南省国防科技进步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奖、中国军民两用创新大赛优胜奖、湖南省专利奖等奖项。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平台建设,建立了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与中南大学合作成立了“湖南省特种线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种线缆制备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深圳研究院成立了“新型线缆材料技术联合研发中心”,与中科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开展了“辐照技术在电线电缆中的应用研究”,与上海电缆研究所、哈尔滨理工大学、河南工学院等联合进行课题项目研发,建立起了“产、学、研、销”四位一体的技术开发与市场推广模式。

3、公司的竞争劣势

(1)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

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低且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在市场中脱颖而出。相较于国内龙头企业,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尽管公司近年来收入规模逐年提升,但与境内外龙头企业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有待提升。

(2)人才仍然缺乏

高端人才缺乏将制约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球化竞争格局。公司需要加大高端研发、技术、管理等人员的引进,提升并巩固在市场中的地位。

1-1-31(八)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内经济持续发展为电线电缆行业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电线电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中必需的配套发展产业,其发展受国内经济景气度影响较大。虽然目前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复杂多变,经济发展出现波动,但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且在较高的基数水平上仍然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国家“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35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未来几年,我国电力、铁路、轨道交通、通信、建筑、新能源等产业将依然保持较大的投资规模,这些都将给电线电缆行业提供许多难得的机遇和良好的市场环境。

(2)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新兴产业发展带来市场机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出现了众多新兴领域,对专用特种电缆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在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战略引领及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指导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电网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如国家智能电网建设,风力发电基地的大规模兴建,核电战略的紧密实施,光伏、光热等新能源的开发,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轨道交通、矿产开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随之带来与之相对应的特种电缆的需求,为特种电缆行业注入蓬勃的发展活力。此外,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大力发展,均对电线电缆的应用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为电线电缆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同时,在国家新基建的大环境下,轨道交通、新能源等成为电线电缆行业新的发展动力。

(3)行业监管政策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电线电缆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并推动“优质优价”的招标和采购管理模式改革,促使一批规模小、缺乏核心竞争力、打价格战的电线电缆企业退出市场,推动整个行业由产品质量参次不齐、产品价格无序竞争的粗放式环境向高质量、高服务的公平有序竞争环境转变,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1-1-32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

近年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在自主研发和创新方面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是研发投入水平和创新能力仍然无法与行业发展规模相匹配。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大,但中小企业数量众多,普通电缆产品领域竞争激烈,相比国外领先企业,我国企业在研发方面投入的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仍有相当大的差距,这导致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普通电缆产品竞争激烈、毛利率较低,产品结构化矛盾突出

我国普通电缆产品供大于求,在低端产品领域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行业竞争陷入低成本竞争,普通电缆产品毛利率低。与此同时,高端产品市场供应不足,部分特种电缆仍然大量依赖进口,行业产品供给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

(九)行业的周期性和区域性

1、周期性

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密切相关,受电力、能源、交通、通信及工程建筑等诸多支柱性产业景气度的影响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巩固提升高铁、电力装备、新能

源、船舶等领域全产业链竞争力,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随着上述发展规划的实施,电线电缆行业具有较长的景气周期。

2、区域性

由于电线电缆重量较大,因而电线电缆行业的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受运输成本的影响,其产品销售有一定的半径,因此电线电缆的产品销量随着销售半径的增加而呈现出递减的趋势。

3、季节性

电线电缆产品销售受下游具体应用领域影响,应用于工程施工等领域的产品,会因为天气影响施工进度,使得相关产品销量随着季节变化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电线电缆

1-1-33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因而行业整体并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十)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整体发展态势

(1)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态势

1)全球市场呈现波动态势,近年来需求持续复苏

2017 年以来,全球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出波动变化的趋势。根据 CRU

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球金属绝缘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为1610亿美元;2018年略有增长,市场规模达到1720亿美元;2019年全球市场规模小幅下降至1640亿美元;2020年全球金属绝缘电线电缆市场需求量萎缩,市场规模下降至1520亿美元;

2021年,随着供应限制的缓解和需求应用的恢复,到2021年底,全球电线电缆需求复苏,金属绝缘电线电缆需求实现5.5%的增长。

2)电线电缆重心逐步由发达国家向新兴经济体转移

随着全球电线电缆市场不断发展,高端市场逐渐向专业化发展,中低端市场则逐渐趋向同质化竞争。欧美日等地区工业化较早,早在二十世纪末就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电缆产业链并贡献了当时全球大部分产能和需求,至今仍在全球供销中占据重要位置,引领行业发展,并垄断全球高端市场。近年来,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的持续增长,世界电线电缆的生产与消费重心逐步向亚洲等新兴经济体转移,带动了中国、印度、越南、菲律宾等国家电线电缆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线电缆生产和消费国。

3)行业标准逐步提高,环保和安全成为产业发展趋势

随着世界各国对安全和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安全及环保性能成为评价电线电缆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全球主要地区、国家和机构均发布了电线电缆产品的相关资质认证,例如美国 UL 认证、欧盟 CE 认证、英国 BASEC 认证及欧盟 RoHS 指令等。根据欧盟RoHS 指令要求,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器设备中有害物质不得超过规定限值;中国对符合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电线电缆产品亦规定了有害物质含量、无卤、低烟、毒性、燃烧等要求。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环保电缆的研发与推广也日益受到重视。

1-1-34(2)国内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态势

1)行业总体平稳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新兴产业发展带来市场机遇

作为主要的配套产业,电线电缆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总体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编制的《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十三五”期末的2020年,全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约1.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3%,全行业实现平稳增长。

2021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扩内需、促转型、增后劲。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相比传统基建,新基建发端于高科技前沿,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优化结构,提升增长潜力且符合绿色发展的大趋势。在国家新基建的环境下,特高压电网、城际高铁及轨道交通、新能源等成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新动力,上述政策的实施将深度促进电线电缆行业发展。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明确了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发展目标,提出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2022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2]353号),将电能替代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全工业领域、全动力热力环节、全交通领域、全建筑领域、全农业农村领域。在电能替代政策的加持下,工业、交通等领域的线缆需求将快速攀升。在能源转型、绿色低碳的背景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电网升级改造加快,电能替代政策催生对电线电缆的新需求,电线电缆行业将大有可为。

2)电线电缆技术迭代及行业监管加强,进一步优化行业竞争格局

国内电线电缆产业发展已经具有较长时间的历史,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和完整的工业体系,参与电线电缆制造的企业数量较多。目前,国内线缆行业的年总产值已超万亿元,但现阶段国内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仍然面临着结构失衡的问题,即普通低端电线电缆竞争激烈,而高端产品的关键材料、核心技术及设备仍存在供应断链和进口依赖的问题。

2017年,西安地铁奥凯电缆事件后,人们更加意识到电线电缆的质量是社会安全1-1-35的生命线,须严防死守。2018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地方监督抽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充分贯彻落实国务院在全国开展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的要求,持续保持从严监管的高压态势。在高质量发展的宏观发展规划指导下,2022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重点电力设备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严肃处置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

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叠加行业监管加强,尾部产能逐渐出清,市场需求将向头部企业逐渐集中。未来,生产技术先进、产品质量优良的头部企业有望进一步扩大其市场份额。

3)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随着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向安全环保、低碳节能、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向发展。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现代化城市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和轨道交通建设等领域对电线电缆的功能和质量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国内少数具备核心技术及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凭借产品技术、成本和本土化优势,将逐步挤占国际品牌的市场份额,进口替代趋势将越来越明显,并不断促进我国电线电缆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2、行业需求分析

(1)电力领域

近年来电网的投资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2012-2023年,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每年的电网合计投资额维持在3500亿元以上,2021年投资额已超过5000亿元。

因电网投资的规模及增速保持较高的水平,我国电力电缆行业将存在持续稳定的需求。

《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中提到,“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将规划投资约6700.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国家电网在2021年9月举办的2021能源电力转型国际论坛上表明,“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入3500亿美元(约合2.23万亿元),推进电网转型升级。这意味着,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规划投资高达2.9万亿元,高于“十三五”期间全国电网的总投资2.57万亿元。

1-1-36受益于国家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和电网的持续投资,电线电缆产业将不断优化升级,持续发展。在发电侧,清洁能源、新能源的良好势头将增加对中高压海底电缆、超高压陆缆、光伏用电缆的需求;在输电环节,更高可靠、低损耗的超高压、超导电缆等有一定需求空间;在配电环节,场景化、定制化的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成为新的选择;

在用电侧,电气化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工商业项目及数据中心等应用领域将为电力电缆行业带来增长机会。

(2)新能源领域

1)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近年来,发展电动汽车作为国家战略,政府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促进车辆、基础设施发展的政策,极大地促进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增长最快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从2012年的1.3万辆迅速增长到2023年的949.5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2.11%。未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节能环保的大背景下,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的高速增长,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配套,需求也日益增长。

目前充电桩的建设已经明显落后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步伐,充电桩的建设缺口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瓶颈。全国公共类充电桩数量由2015年的4.95万台增至2022年的179.70万台。截至2023年底,全国公共充电桩和私人充电桩总计保有量为859.6万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2041万辆,车桩比约为2.37:1,未来充电桩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2015-2023年我国新能源车销量及公共类充电桩保有量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0年底,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描

绘了未来15年的发展蓝图,其中目标之一是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主流产品,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总销量的比例为50%以上,同时配套建成慢充和快充充电端口

1-1-37分别达15000万个和146万个。

新能源汽车主要靠电能驱动,且加装更多的机载设备,对电线电缆的需求量远大于传统汽车,对电线电缆的外形、耐热性和阻燃性等要求也更高。充电桩投资也将加大充电桩电缆及配套设施用电缆的需求。可以预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为电线电缆带来较好的市场前景。

2)风能发电

随着我国对风力等清洁能源的大力开发,风电在电力行业中的地位稳步提高。

2012-2023年,风力装机容量由6062万千瓦上升至44134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

为19.78%;风力发电量由1030亿千瓦时上升至8091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61%,2012-2023年我国风电发展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风力发电电缆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机舱及塔筒内部,产品种类较多,主要有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及接地线等。随着风电的迅速发展,为降低运行维护成本,风力发电机总数将减少,风机将越来越大;其次,陆域风电市场发展已超过30年,迈入成熟期,海上风电处于发展初期,经过近几年的试点,我国海上风电技术逐步成熟,未来成长潜力佳。风机的大型化及海上应用将带来对电缆的新需求。

3)光伏发电近年来,我国光伏行业高速发展,大量光伏项目带动了光伏专用电缆及常规电缆的大幅增加。2013-2023年,光伏装机容量由1942万千瓦上升至60949万千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1.15%;光伏发电量由90亿千瓦时上升至5842亿千瓦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1.79%,2013-2023年我国光伏发展情况如下:

1-1-38数据来源:WIND、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

根据《中国2030年能源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及2060年展望》预测,2025年我国太阳能装机总容量将达到5.59亿千瓦,即“十四五”期间新增装机容量为3.09亿千瓦。

另外,根据国务院颁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将全面推进,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未来,在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的驱动下,光伏电缆领域将会持续发展。

(3)轨道交通领域

国内铁路及城市轨交将持续规划,建设仍将旺盛。“十三五”期间,我国铁路基础设施网络日趋完善,“四纵四横”高铁网提前建成,“八纵八横”高铁网加密成型。2022年12月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2022-2035年)》再提基建补短板重要性,提出完善以铁路为主干、以公路为基础、水运民航比较优势充分发挥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推进“6轴7廊8通道”主骨架建设,增强区域间、城市群间、省际间交通运输联系,这将推动轨道交通领域市场需求的提升。

(4)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领域近年来,我国国防支出呈稳定增长趋势,装备费在国防费中的比重不断提升,但目前我国国防支出在金额、增速、占 GDP 比重上都与美国存在较大差距。二十大报告提出“顺应智能化信息化战争发展、打造强大战略威慑力量体系”、强调“练兵备战、提高打赢能力”,先进装备列装迫切性提升,装备消耗加速。“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要时期,解放军主战装备将进入批产建设放量期,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行业高景气度将持续。分析师预测,“十四五”后期和“十五五”期间的装备需求依然强劲,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领域将得到较好发展。

(5)矿产开采领域

1-1-39产量平稳增长,“双碳”战略下转型意愿较强。目前煤矿产量保持平稳增长,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完成46.6亿吨,同比增加1.6亿吨,增长2.9%,创历史新高。采矿业固定资产投资回升、矿产品消费量持续增长,矿用电缆及高阻燃耐火等电缆的需求增加。后续煤矿将向智能化、无人化煤矿发展,将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自动控制、移动互联网、智能装备等与煤炭开发技术与装备进行深度融合,助推智慧矿山将加快建设,特种煤矿电缆需求增大。

(6)冶金领域

“双碳”目标下,冶金行业产业升级有望逐步到来。冶金领域受2022年钢材价格回落的影响,整个冶金市场的需求相对疲软。随着钢铁行业进入下行周期,许多钢厂开始逐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冶金领域面临着一定挑战。在国家“双碳”战略的推进下,冶金行业对于绿色低碳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需求进一步提升,对冶金领域的市场需求提供新的补充。

(7)工程机械领域

我国经济发展空间巨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机械市场仍处于上升期,集中度逐年集中。近年来新能源工程机械市场迅速发展,传统工程机械主机厂纷纷布局新能源工程机械领域。长期来看,在“制造升级”背景下,工程机械领域发展呈现出高端产品占比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比例提升、国产化程度提升三大趋势,这将带动对特种工程机械用电缆的需求提升。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包括特种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等。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特种专用电缆生产企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融合装备、轨道交通及高速机车、矿山、新能源、工程装备、数据通信等多个领域。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湖南省新材料认定企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23年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公司研发实力突出,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特种线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如一地

1-1-40推行“精品立企,高端致胜;诚信国企,品行天下”的经营理念,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品牌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以电线电缆销售收入为主,其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特种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等,具体情况如下:

1、特种电缆

特种电缆是指采用特殊结构设计和工艺加工、满足特殊环境功能要求的电缆。根据具体应用领域及型号规格不同,公司的特种电缆可分为矿山、新能源专用耐候型特软电缆、轨道交通及高速机车用电缆、高阻燃耐火电缆、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缆、特种

工程机械电缆、数据通信电缆等产品系列。

2、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指在电力系统的主干线路中用以传输和分配大功率电能的电缆产品,公司生产的电力电缆主要为额定电压 1.8/3KV 以下的低压电缆、额定电压 3.6/6KV 至

26/35KV 的中压电缆以及 1KV 和 10KV 架空绝缘电缆,主要由铜、铝、铝合金等作为

导体材料、由聚氯乙烯、交联聚乙烯等作为绝缘材料。

3、电气装备用电缆

电气装备用电缆是指从电力系统的配电点把电能直接传送到各种用电设备的电源

连接线路用线缆、电气安装线和控制信号用线缆。公司生产的电气装备用电缆主要包括家装线及塑料软电缆、橡套软线、控制电缆,以铜芯或铝芯作为导电材料,聚氯乙烯、聚乙烯、橡皮作为绝缘材料,主要适用于额定电压 450/750V 以下电气装备的电源连接及控制信号传输用。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公司采购部通过与供应商协商、谈判、实地调研、文件调查等方式,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供货及时性、供货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选择合格供应商,经相应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确

1-1-41定合格供方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公司能得到及时、长期、稳

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铜材、铝材、绝缘材料、护套材料及其他辅材、盘具等,由采购部会同其他管理部门进行采购,不同原辅材料的基本采购流程如下图所示:

2、生产模式

(1)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适量储备”,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按照销售订单及库存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各生产分厂相应实施生产。公司储备产成品主要为通用标准产品,公司综合考虑销量、产能、资金、铜价情况制定库存计划。

(2)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

1)特种电缆

2)电力电缆

1-1-423)电气装备用电缆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完成销售。公司直销客户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主直销”,即公司直接进行市场与客户开拓,在重点覆盖区域外派销售人员,实时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快捷、精准的优质服务;二是“销售推广顾问协助直销”,即在公司自身销售力量尚未完全覆盖的区域,选择熟悉当地电缆市场的销售推广顾问,为公司提供包括市场调查、需求反馈、物流跟踪、协助收款等在内的辅助服务,由公司直接与客户对接签订合同并完成销售。

(2)经销模式

公司适度发展经销模式,通过经销商将公司产品快速地辐射到下游市场。经销模式具有贴近市场、资金回笼快的特点,是公司直销模式的有利补充,公司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

(四)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铜材、铝材、绝缘材料、护套材料及其他辅材、盘具等,用于各类电线电缆生产。报告期内,由于生产规模扩张,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上升,

1-1-43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了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五)经营资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从事其登记备案经营范围项下业务的主要经营资质。

(六)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36950.1015223.11-21726.9958.80%

房屋及建筑物23932.619635.93-14296.6859.74%

电子设备1248.92984.65-264.2721.16%

运输工具81.8073.76-8.049.83%

其他设备368.23253.45-114.7831.17%

合计62581.6626170.90-36410.7658.1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未来,公司将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做强做大主营业务,聚焦军民用特种电缆高质量发展,凭借 5G 智能制造、大数据应用、移动互联技术、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四大支撑体系,推动内生式提质增效和外延式产业链扩展,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军民用特种电缆系统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商。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情况

(一)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项目规定名称认定标准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一)《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上市类第1号》

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

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财务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投资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

十三条、第四十条、第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

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

1-1-44项目规定名称认定标准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

第18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

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

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

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

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

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类金融《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业务—发行类第7号》(二)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

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二)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报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为序项目金额主要构成财务性号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衍生金融资产---

主要为保证金、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

3其他应收款5710.77否

计划资金、应收往来款

1-1-45是否为

序项目金额主要构成财务性号投资

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应收账款资产支

4其他流动资产2112.44否

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待摊费用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元谋惠光光伏发

5长期股权投资2558.23是

电有限公司20%股权应收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账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0.61否款,对方债务重组而发生的债转股

7投资性房地产1687.79发行人对外出租的闲置房屋及建筑物否

8其他非流动资产44100.62主要为大额存单、质保金否

A.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B.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衍生金融资产。

C.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5710.77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金、应收往来款等,其中,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金系公司为盘活账面资产、加速资产周转、降低资金风险,提升运营质量而开展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形成的款项,该项业务的底层资产系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公司其他应收款均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D.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112.44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待摊费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2558.23万元,系公司应收客户云南蒲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货款,因无法收回,于2022年11月通过债务重组取得其持有的元谋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

1975.90万元(经法院裁定的实际抵偿债务金额)及相关费用(46.40万元)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1-1-46公司取得元谋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系公司与应收账款客户进行债务重

组被动所得,公司并非主动购买股权,初衷和目的并非赚取短期投资回报,该部分股权形成来自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债务重组。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股权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公司取得上述股权投资的时间为2022年11月,在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以外,上述财务性投资金额无需从本次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4年12月31日,相关长期股权投资金额2558.23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

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58%,无重大影响。

F.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110.61万元,系公司应收账款客户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被动所得,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票形成来自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过程中的债务重组,公司并非主动购买股权,并非为出售及赚取差价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110.61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7%,无重大影响。

G.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687.79万元,系公司对外出租的闲置房屋及建筑物,采用成本法核算。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存在将其转为自用的可能,该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H.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4100.62万元,主要系大额存单和质保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大额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2023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1-1-47(四)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类金融业务。

七、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1-48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产业政策添助力,公司发展迎机遇

电线电缆行业连续多年保持增长,在经历了全球经济降速后,国家加大了在新能源、电力、轨道交通、5G、特高压等新基建领域的投入,市场需求逐年增加,行业规模继续扩大。与此同时,国内国外经济双循环现状促进了企业研发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不断进步,资本市场的加入使企业的生产设备更新换代,产能效率逐步提高、研发能力更上一层楼。

在大国博弈加剧、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随着经济结构的持续调整、产业革新的不断推进以及“双碳”战略的实施,国家在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新能源、电力、轨道交通等领域的投资将继续增加,将为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国家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陆续出台相关文件专项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2023年,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根据公司制定的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三年行动方案,公司将着力构建以提升研发效率和研发水平为导向的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为平台,打造集产业核心技术研发、科技转化和科技服务能力于一体的科技平台,实现创新赋能,成为细分领域的产业引领者。

2、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技术升级创新迫在眉睫

与欧美日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线电缆市场企业众多,且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行业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同质化较为严重。

从电线电缆产品构成来看,通用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竞争激烈,细分领域的特种专用电缆产品定制化需求丰富,生产技术要求较高,利润空间较大,属于线缆行业的“蓝海市场”。目前我国在电线电缆部分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对进口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国内对细分领域的特种专用电缆需求逐渐加大。同时,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线缆全面国产化需求急剧上升。

1-1-49目前,行业内两极分化现象日益突出,市场份额将逐步向具有品牌、质量、技术优

势的规模化生产企业倾斜,产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践行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发展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矿产开采、新能源等领域,随之带来与之相对应的特种电缆的需求日益增加,特种电缆行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同时,下游产品的不断升级,使得电缆的使用环境越来越复杂,因此,特种电缆的技术升级速度需要满足下游产品的更新迭代。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融资,旨在利用募集资金落实公司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战略布局,对现有生产技术进行升级并在特定细分领域进行产业链适当延伸,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核心竞争能力,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增加市场占有率,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持续推进公司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建成行业智能化标杆企业,巩固强化公司特种电缆细分行业中的领军地位。

2、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带动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电线电缆行业的通用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竞争激烈,公司提高行业地位必须实现产品升级,发展细分领域高端产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部分将用于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和高端装备

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该等项目旨在通过产品技术升级,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盈利水平。预计项目投资收益率和税后利润率均较为可观,经济效益较好。

上述项目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整体规模、整体盈利能力预计均将有所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

3、满足资金需求,优化资金结构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5亿元、34.70亿元和41.58亿元,

复合增长率为17.43%,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十四五”“十五五”规划目标,预计未来公司营业收入仍将整体保持增长态势,需要补充运营资金以支持公司规模的持续扩大。

1-1-50同时,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财务利息支出较高。如能成功完成

本次发行,能一定程度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和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公司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投资者。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湘钢集团、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公司控股股东湘钢集团、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一)湘钢集团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湘钢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主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

注册资本82940.7721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建华成立日期1998年7月1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184682551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1-51生铁、钢材、焦化产品、水泥、耐火材料、冶金机械设备制造、销售;白云

岩、石灰岩的开采和销售;冶金技术咨询;计算机及自动化设备经营与技术开发;出口钢铁产品、焦炭及化工副产品、耐火材料;进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三来一补”业务;园林绿化;电气设备制造;金属丝经营范围

绳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钢铁废弃物的加工和销售;广告制作、代理、发布;企业发展、企业重组、企业并购相关服务;矿产品、冶金生产原辅材料的销售;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8年7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2、对发行人的控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湘钢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41.80%的股权。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湘钢集团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完整,所持有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限制性第三人权利,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障碍和特别限制;湘钢集团所持有股份不存在受委托持股的情况,不存在代持股份情况,亦不存在其他类似安排。

4、财务情况

湘钢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12.31/2024年度

总资产2440483.45

总负债1308569.51

净资产1131913.94

营业收入4164220.60

净利润78479.69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与湘钢集团签署的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1、协议签订主体及签订时间

(1)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1-52(2)签订时间甲、乙双方于2023年12月1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签署《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股份认购

(1)本次发行

甲方拟向包括乙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60327200股(含)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甲方同意乙方予以认购。

(2)认购标的

乙方认购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认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1-1-53最终发行价格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乙方将不参与认购。

(4)认购股数与认购金额

乙方按照约定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12.35%,不高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55.68%(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乙方本次认购价款=认购方实际认购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

行价格(下称“认购价款”),认购价款应精确到人民币分。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

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甲方应与乙方就最终实际认购的数量进行协商。

认购价款在前述情况下,乙方同意于收到甲方依照本协议第3.2条发出的《认购及缴款通知书》当日向甲方提交《确认函》以反映上述认购价款及认购股数的调整。

3、认购价款支付

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照本协议确定的认购价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标的股份。

乙方同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根据《认购及缴款通知书》内甲方设定的缴款期限,将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缴付至《认购及缴款通知书》所通知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4、股份交付

甲方应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足额缴付认购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实际认购的普通股股份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乙方开立的证券账户名下,实现本次发行普通股股票的交付。

1-1-54甲方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尽快办理完

成相关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5、滚存利润之归属

甲方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6、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甲方的控股股东,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乙方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的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乙方承诺,在限售期内不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标的股份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出具专项限售承诺并办理股份限售相关手续。

乙方认购的标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深交所规则办理。

7、声明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承诺),以下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误导:

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从事经营范围

内的业务,其经营活动不违反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2)除本协议第8.2条所列明生效条件外,甲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

批准和授权,甲方签署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甲方章程及其他乙方内部规定;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554)甲方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负责向相关政府监管

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由乙方负责的与本次发行有关之任何审批或申请程序;

5)甲方不存在其自身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调

查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被相关政府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形;

6)甲方不存在未予披露的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不存在可预

知的即将发生的潜在重大诉讼或仲裁;

7)甲方在深交所作出的所有公告,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

有任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甲方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受到任何可能导致对甲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指控,也不存在任何依合理判断可能导致甲方遭受重大处罚的情形、情况或者事件。

乙方向甲方保证(承诺),以下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误导:

1)乙方是一家有效存续的法人;

2)除本协议第8.2条所列明生效条件外,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

批准和授权,乙方签署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乙方内部规定;

3)乙方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协助并配合甲方办理

由甲方负责的与本次发行有关之任何审批或申请程序;

4)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乙方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

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影响甲方本次发行意愿的重要信息;

5)乙方具备充足的资金或其他可以立即获得现金的资金来源用以确保其根据本协

议确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标的股份;

6)乙方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通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式认购甲方股份的情形。

1-1-56如协议一方发现任何可能导致其在本协议项下声明与保证事项不真实或不准确、预

期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影响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该协议一方应及时告知协议另一方并提供相关书面佐证文件,双方将就补救措施、违约责任分配或终止本协议进行协商。

8、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本

协议第7条至第17条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除本协议第7条至第17条之外,本协议其他条款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甲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

2)乙方已经作出相关决议,同意乙方认购标的股份及与之有关的其他事项;

3)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甲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

4)中国证监会对甲方本次发行事项同意注册。

9、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2)如果因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通知要求违约

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因前述第1)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因前述

第2)项终止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如因政府监管机构审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应无条件恢复本协议签署前的原状,且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5710、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之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足额赔偿因其违约造成守约方遭受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足额支付其认购价款,应向甲方支付其认购价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其该等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索赔及费用的,乙方应就该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在乙方完成支付全部认购价款后向乙方发行认购股份,甲方应将认购价款归还予乙方并应向乙方支付其认购价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湖南钢铁集团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湖南钢铁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其主要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法定代表人李建宇成立日期1997年11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380860X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冶金资源开发、黑石金属冶炼加工、物流仓储、金融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钢铁产业链有关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经营范围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机电设

备和配件的采购及供应;子公司的资产管理;钢铁产品及副产品的加工、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的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1997年11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

2、对发行人的控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湖南钢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5616000股,占比

1-1-586.66%,并通过湘钢集团持有公司223363200股,占比41.80%以及通过湖南迪策持

有公司3816000股,占比0.71%,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49.17%。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湖南钢铁集团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权属完整,所持有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限制性第三人权利,行使股东权利不存在障碍和特别限制;湖南钢铁集团所持有股份不存在受委托持股的情况,不存在代持股份情况,亦不存在其他类似安排。

4、财务情况

湖南钢铁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12.31/2023年度

总资产17370501.28

总负债9335139.39

净资产8035361.88

营业总收入23605602.21

净利润1038400.62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湖南钢铁集团尚未出具2024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签署的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1、协议签订主体及签订时间

(1)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甲、乙双方于2023年12月1日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签署《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1-592、股份认购

(1)本次发行

甲方拟向包括乙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60327200股(含)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甲方同意乙方予以认购。

(2)认购标的

乙方认购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本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认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1-1-60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乙方将不参与认购。

(4)认购股数与认购金额

乙方按照约定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0.62%,不高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3.12%(对认购股票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

乙方本次认购价款=认购方实际认购股票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

行价格(下称“认购价款”),认购价款应精确到人民币分。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

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甲方应与乙方就最终实际认购的数量进行协商。

认购价款在前述情况下,乙方同意于收到甲方依照本协议第3.2条发出的《认购及缴款通知书》当日向甲方提交《确认函》以反映上述认购价款及认购股数的调整。

3、认购价款支付

乙方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照本协议确定的认购价款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标的股份。

乙方同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且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购及缴款通知书》之日起,根据《认购及缴款通知书》内甲方设定的缴款期限,将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缴付至《认购及缴款通知书》所通知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4、股份交付

甲方应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足额缴付认购价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规定的程序,将乙方实际认购的普通股股份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登记系统记入乙方开立的证券账户名下,实现本次发行普通股股票的交付。

甲方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尽快办理完成相关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1-1-615、滚存利润之归属

甲方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6、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甲方的最终控股股东,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乙方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标的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乙方承诺,在限售期内不上市交易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标的股份或标的股份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出具专项限售承诺并办理股份限售相关手续。

乙方认购的标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深交所规则办理。

7、声明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承诺),以下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误导:

1)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从事经营范围

内的业务,其经营活动不违反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2)除本协议第8.2条所列明生效条件外,甲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

批准和授权,甲方签署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甲方章程及其他乙方内部规定;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甲方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负责向相关政府监管

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并协助乙方办理由乙方负责的与本次发行有关之任何审批或申请程序;

1-1-625)甲方不存在其自身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调

查或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被相关政府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情形;

6)甲方不存在未予披露的对本次发行构成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不存在可预

知的即将发生的潜在重大诉讼或仲裁;

7)甲方在深交所作出的所有公告,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

有任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8)甲方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受到任何可能导致对甲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的指控,也不存在任何依合理判断可能导致甲方遭受重大处罚的情形、情况或者事件。

乙方向甲方保证(承诺),以下每一项声明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误导:

1)乙方是一家有效存续的法人;

2)除本协议第8.2条所列明生效条件外,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协议所必要的内部

批准和授权,乙方签署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乙方内部规定;

3)乙方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协助并配合甲方办理

由甲方负责的与本次发行有关之任何审批或申请程序;

4)乙方向甲方及甲方委托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乙方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

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任何未向甲方披露的可能影响甲方本次发行意愿的重要信息;

5)乙方具备充足的资金或其他可以立即获得现金的资金来源用以确保其根据本协

议确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标的股份;

6)乙方不存在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通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式认购甲方股份的情形。

如协议一方发现任何可能导致其在本协议项下声明与保证事项不真实或不准确、预

期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影响或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该协议一方应及时告知

1-1-63协议另一方并提供相关书面佐证文件,双方将就补救措施、违约责任分配或终止本协议进行协商。

8、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本

协议第7条至第17条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除本协议第7条至第17条之外,本协议其他条款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甲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

2)乙方已经作出相关决议,同意乙方认购标的股份及与之有关的其他事项;

3)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甲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

4)中国证监会对甲方本次发行事项同意注册。

9、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2)如果因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通知要求违约

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因前述第1)项规定终止的,双方均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协议因前述

第2)项终止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如因政府监管机构审批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应无条件恢复本协议签署前的原状,且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之约定和法

1-1-64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足额赔偿因其违约造成守约方遭受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足额支付其认购价款,应向甲方支付其认购价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其该等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索赔及费用的,乙方应就该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在乙方完成支付全部认购价款后向乙方发行认购股份,甲方应将认购价款归还予乙方并应向乙方支付其认购价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五)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公司与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六)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金全部来源

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

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所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

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1-1-65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将不参与认购。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534424000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160327200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时的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除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1-1-66外,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

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

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四、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49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38720.8630750.00

2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28641.1524290.00

3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24992.6515450.00

4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8132.24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36000.00

合计146486.9112149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湘钢集团、湖南钢铁集团在内的不超过三十

1-1-67五名(含本数)特定投资者。其中,湘钢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系公司最

终控股股东,均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在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湘钢集团,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为湖南钢铁集团。湘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3363200股、占比41.80%;湖南钢铁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35616000股、占比6.66%,并通过湘钢集团持有公司223363200股、占比41.80%

以及通过湖南迪策持有公司3816000股、占比0.71%,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

49.17%;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160327200股(含本数)。其中,湘钢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

的12.35%,不高于为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55.68%;湖南钢铁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0.62%,不高于为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3.12%。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160327200股,湘钢集团认购比例为12.35%,湖南钢铁集团认购比例为0.62%,则本次发行完成后,湘钢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35.00%的股权,湖南钢铁集团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27%的股权,湖南钢铁集团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40.82%的股权;湘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仍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湖南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是否存在创新、无先例等情形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不存在创新、无先例等情形。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取得湖南省国资委批复,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

1-1-68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完成发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票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九、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说明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第四条规定: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

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时须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并

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03272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符合上述第一项的规定。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为2023年12月1日,融资间隔超过十八个月,符合上述第二项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适用上述第三项的规定。

公司已在本募集说明书“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中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

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符合上述第四项的规定。

1-1-69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充分,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

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规定。

十、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的说明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一)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H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C383)——电线、电缆制造(C3831)”,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

生产建设项目、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本次发行符合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与主业的关系如下:

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

序号项目项目、高端装备器件生产建设项目力提升建设项目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是,本项目中电力电是,本项目中光电复(包括产品、服务、否,本项目不属于对

1缆、控制电缆属于对合电缆、风机电缆属技术等,下同)的扩现有业务扩产现有业务扩产于对现有业务扩产产是,本项目是公司网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

2否,本项目不涉及对现有业务的升级络安全工程、工业互

的升级联网工程、数据中心、

智能立体仓库、MES

1-1-70高端装备用高柔性

特种电缆生产建设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

序号项目项目、高端装备器件生产建设项目力提升建设项目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

生产执行管理系统、

ERP 系统建设等功能模块升级是,本项目中海洋脐带缆、工程机械线

束、新能源汽车线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是,本项目中新能源束、航空航天及融合否,本项目不属于基

3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电缆属于现有线缆业装备用电线电缆线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

拓展务在新能源领域拓展束及组件属于现有用领域的拓展线缆业务在新能源和特种电缆领域拓展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

4下游的(横向/纵向)否,本项目不涉及进入产业链上下游

延伸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否,本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不涉及跨主业投资

6其他不适用

1-1-71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149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38720.8630750.00

2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28641.1524290.00

3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24992.6515450.00

4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8132.2415000.00

5补充流动资金36000.0036000.00

合计146486.91121490.00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一)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

1、提升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产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用电需求快速增长,国家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和电网的持续投资,促进电力电缆产业不断优化升级,带动电力电缆行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在输电环节,更高可靠、低损耗的超高压、超导电缆等有一定需求空间;在配电环节,场景化、定制化的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成为新的选择;在用电侧,电气化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工商业项目及数据中心等应用领域将为电力电缆行业带来增长机会。

1-1-72近年来,公司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销售收入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持续增长。目前,

公司相应产品的产能已达到饱和,一定程度限制了未来销售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为了把握当前电力电缆及新能源行业的市场机遇,本项目将扩大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产能,以满足下游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巩固公司在细分市场的行业地位,提升市场竞争力。

2、扩大产品生产规模,降低生产管理成本

我国电力电缆行业集中度低,市场参与者众多,且多为中小型企业,行业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由于电力电缆生产的规模效应明显,导致大型电力电缆生产企业会通过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管理效率来扩大自身竞争优势,抢占市场份额,压缩中小型企业市场空间。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产量逐年攀升,使得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边际递减,规模效应逐步体现。本项目将引入先进生产设备,进一步提升公司电缆产能。通过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加强规模效应,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及管理优势,降低生产管理成本,优化产品毛利水平,提升盈利能力。

3、新建新能源相关产品产线,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全球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对可持续能源的需求增加,传统能源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型势在必行。我国经过30余年经济发展,国内资源环境约束凸显,以新能源为支点的能源转型体系正加速变革。我国风能、太阳能等资源丰富,未来随着技术进步和新能源产业政策的支持可开发规模更大,新能源发电行业对电力电缆需求预计仍将稳定增长。

经过多年在电线电缆领域的技术、市场和生产经验积累,公司现有新能源相关产品已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新能源相关产品业务发展迅速。但公司光伏、储能电缆尚无独立生产线,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与电力电缆共用生产线。随着电力电缆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现有生产场地和生产线难以支撑新能源业务快速发展。因此,公司亟需加快光伏电缆、储能电缆等新能源电缆的产能建设。

本项目将建设光伏电缆、储能电缆等新能源电缆专用生产线,着重布局新能源领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

1-1-73(二)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

1、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低,市场参与者众多,且多为中小型企业,行业竞争激烈,同质化严重。目前,大部分企业以技术含量低且产品附加值小的普通电缆为主,导致市场已进入红海期,利润空间愈发缩小。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电缆毛利率水平显著高于普通电缆,系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之一。

为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公司大力布局特种电缆领域。本项目将重点布局以下产品:(1)具有优异的低温柔软性、良好的耐扭转、耐磨损、耐腐蚀等性能的风机电缆;(2)具

有优异的柔软性、弯曲和曲挠、耐低温、阻燃及耐候等性能的光电复合电缆;(3)集

光、电、信号、数据、监控以及气体或液体输送等综合性能为一体的海洋脐带缆等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

通过重点发展风机电缆、光电复合电缆、海洋脐带缆等毛利率相对较高的产品,公司将优化产品结构,形成中高端产品矩阵,与众多行业竞争者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巩固自身市场地位。

2、顺应技术趋势,满足下游应用场景的需求

随着我国工业转型升级的不断推进,各行业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技术升级背景下,对电线电缆的要求早已不局限于单一的电力传输、数据传输或信号控制,而是在功能集成的基础上对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应对各种复杂环境的适应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由此推动了电线电缆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升级,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和应用场景。本项目重点升级的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主要应用于风力发电、智慧矿山、海洋工程等领域。

在风力发电方面,风电风机的单机容量大型化发展是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为了适应大型化的趋势,变压器通过变压器上置、内置等方法节省线缆成本,随着国内头部风机厂商箱变上置方案成功并网,塔筒内电压等级要求也在逐渐提高,未来高电压等级风机电缆等产品具有巨大市场需求。

在智慧矿山方面,大型矿业企业对自身转型升级、安全生产及劳动效率提出更高要求,普通矿用电缆及光电复合电缆已难以匹配相关需求,使得相关领域的特种线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1-1-74在海洋工程方面,海洋工程用脐带缆适用于海洋石油钻井平台、海底打捞、海底采

矿、海洋勘探、海底机器人等应用场景,是一种集光、电、信号、数据、监控以及气体或液体输送等综合性能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型电缆。目前,我国海域钻探和采油的大型平台以国外进口电缆为主,因此开展海洋工程用脐带缆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生产,对于推进海洋工程相关领域的关键设备国产化、降低相关领域生产开发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三)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

1、延伸主营产品产业链,满足下游客户新的需求

以往下游客户主要采用分别采购线缆和连接器再自行组装的模式,随着下游行业的发展,系统结构日趋复杂,不同厂商生产的线缆与连接器之间的匹配问题凸显,繁琐的系统组装工作大幅降低整机生产商的生产效率。为了适应整机生产对专业化、精密化、可靠性和生产效率的要求,下游客户对直接用于设备连接的线束及组件产品需求大幅提高。

为了适应线缆产品集成化技术发展趋势,公司从单一的电线电缆产品到线缆组件产品的产业链升级具有必要性,是实现产业链延伸,优化细分市场品种结构的重要举措。

2、提升高端产品附加值,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对单一线缆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形成线缆组件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集成生产组件能够保证传输系统性能,增强整体产品的可靠性,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因此线束及组件相较于传统的单一线缆产品具有更高的附加值。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从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线缆组件、新能源汽车线缆组件、工程机械线缆组件三个方向延伸产业链,生产附加值更高的线束及组件产品,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经济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

(四)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提升数字化生产水平,助力产品制造升级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是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有效提升公司对工厂的运营和管理效率,实现生产管理过程的可视化。通过对数据的监控、收集、共享,实现生产过程的实时调控,以降低各个环节的生产成本。此外,

1-1-75数字化工厂有助于企业建设预算管理平台,实现采购、生产、销售的动态平衡。管理人

员可通过数字化平台获取实时资源信息,实现资源间灵活调动,最大程度降低设备及人力运营成本,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电线电缆行业的竞争加剧,客户对产品品质、交付周期的要求不断提高。因此,公司需提升现有生产线的自动化、数字化程度,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提升产品质量和稳定性。本项目符合公司数智化发展的需要,具有必要性。

2、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公司决策提供保障

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实现企业各层级数据资源的端到端集成,深度优化企业生产与运营管理的智能决策流程。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整合资源,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组织的协同制造体系。

公司目前现有供应链、成本系统信息化程度较低,各管理模块尚未完全互联,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本项目将通过升级及增加信息管理系统,覆盖采购、生产、仓储、销售、财务、行政和数据等管理模块,全面提高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为公司准确决策提供保障。

3、提升仓储管理能力,提高货物流转效率

在“工业4.0”的背景下,我国智能立体仓库技术日趋成熟,智能化和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并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智能仓储项目是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对仓库进行智能化改造,覆盖入库、仓储、出库、运输等业务环节,实现原材料及存货的数字化管理,提高货物的内部流转及外部流通效率。

公司电线电缆产品型号规格多达上万种,复杂的产品种类对于公司的合理、高效、有序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管理水平有较高的要求。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的仓库储存空间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产需求。本项目通过新建智能立体仓库,扩大仓库使用面积,能够有效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从而降低库存成本;通过库位管理功能,实现高效入库出库,提高仓库管理效率;通过各环节的数字化管理,科学编码,对库存货物的批次进行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地掌握库存情况,提升公司采购、生产、销售流转效率。

1-1-76(五)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不属于资本性支出。公司所处的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近年来,公司生产工艺不断升级、产品结构持续多元化,业务规模保持稳定的增长状态。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规模也相应提高。

本项目可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升资金实力,保障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与稳定性,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一)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

1、良好的产业政策为本项目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电线电缆行业是国民经济中主要的配套行业之一,是各个产业的基础。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包括《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等在内的产业政策,推动新兴电力系统建设及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对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2、稳定的客户关系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公司深耕于电线电缆领域,与下游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且客户多为下游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凭借丰富的产品开发与生产制造经验,良好的服务能力和稳定可靠的产品性能,深得客户认可。在电力电缆领域和新能源电缆领域,公司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家能源集团等龙头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与多家新能源发电、设备头部企业达成合作,共同把握新能源市场机遇。

随着产品布局的不断完善,一方面公司将持续挖掘现有客户潜力,进一步扩大合作领域与合作规模;另一方面,公司也将逐渐开拓更多优质客户,巩固公司在电线电缆制造业的市场地位。综上,公司丰富的客户基础与良好的客户关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市场保障。

1-1-773、丰富的产业经验为本次项目实施提供运营保障公司拥有丰富的产业经验,是电线电缆行业知名企业,更是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线缆行业100强”企业。公司“金凤”商标源于上世纪60年代,是国内电缆行业历史最为悠久的品牌之一,市场声誉卓越,“金凤”产品曾获得国家银质奖章等嘉奖。自

1986年起“金凤”商标连续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2009年4月,“金凤”商

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20年“金凤”商标被

认定为湖南省“老字号”。公司深耕电线电缆行业数十年,各类电线电缆产品凭借优异的质量和可靠的性能表现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产品需求,锻造了“金凤”品牌的形象优势。

因此,公司在电线电缆行业丰富的产业经验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充分的经验保障。

(二)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

1、良好的产业政策为项目实施提供发展机遇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能源和信息技术紧密融合,生产生活方式加快转向低碳化、智能化,能源体系和发展模式正在进入非化石能源主导的崭新阶段。

风电方面,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优化近海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风电建设示范,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工程建设;2022年4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提出支持深远海域海上风电开发及超大型海上风机技术。在全方位的政策驱动下,我国风电行业未来将迎来持续性快速增长。

智慧矿山方面,2020年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构建多产业链、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建成智能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

目前,煤炭智能化开采还处于示范阶段,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1-1-78海洋工程方面,《“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深水技术与装备创新”、“加强深远海综合科学考察与试验”等任务;此外,《中国制造2025》将海洋工程装备作为重点领域之一,提出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提高国际竞争力等目标。随着国家对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将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为海洋工程及配套装备领域带来广阔的市场需求空间。

本项目属于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方向,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能源及工业转型的背景下,本项目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具有可行性。

2、持续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有效支撑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特种专用电缆生产企业之一,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线缆行业

100强”企业。近年来,公司积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研发风力发电、智慧矿山、海

洋工程等领域的特种电缆。目前,公司已具备相关技术积累。

风机电缆方面,公司已获得了自主研发的风力电缆新产品证书、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等多项荣誉证书,参与编制了中压风机电缆国标 GB/T33606。目前,公司通过研发掌握了风机电缆相关技术,并已通过耐扭转风力电缆的型式试验,各项性能指标均高于国家标准要求。

光电复合电缆方面,公司已成功设计制造的新型光电复合采煤机电缆,具有传输容量大、速度快、抗干扰、低延迟等特点,解决了光纤在采煤机电缆中的可靠性问题,延长了光电复合采煤机电缆的使用寿命,将有效助力大型矿业企业智慧矿山建设进程。

海洋脐带缆方面,公司已获得相关领域客户在海洋工程用脐带缆和海洋石油平台通信用脐带缆的质量合格认证;公司开发的水下承力探测电缆曾荣获“国家重点新产品”

证书、“国防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等重点奖项;此外,公司还参与编制了脐带缆企业标准,是国内少数掌握柔性脐带缆关键技术和工艺并具有应用经验的电缆企业之一。

3、良好的客户基础为项目提供市场保障

经过多年发展,在风力发电领域,公司与中车风电、内蒙古能源集团等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矿山开采领域,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中煤能源集团、山东能源集团、陕煤集团、紫金矿业江西铜业等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海洋工程领域,公司与中海油、振华港机等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客户认可度,坚实的客户基础为公司产能消化提供有效市场保障。

1-1-79(三)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

1、强大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是在原有线缆产品基础上的升级和产业链延伸,线束及组件涉及将多个电线和连接器组合在一起并确保连接的正确性和可靠性,随着产品功能的复杂化,对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要求更高。

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特种线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种线缆制备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工业设计中心”、“湖南省专家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具备雄厚的研发实力。2023年,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公司不断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产业化融通发展。自成立以来,公司参与编制国家、行业标准及宇航用技术规范60余项并形成多项核心技术;承担国家、省、市科技项目50余项并获得湖南省科技进步

奖、湖南省国防科技进步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奖、中国军民两用创新大赛优胜奖、湖南

省专利奖等奖项。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与技术成果转化,公司在电线电缆领域已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国内授权专利345项,其中发明专利54项,实用新型专利291项。

线束及组件产品不是多种线缆产品和零部件的简单整合,而是产品性能、功能和质量的综合提升,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可有效支撑完成产业链升级。

2、丰富的客户资源为项目提供了产能消化保障

随着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行业的高景气度、智能化工程机械市场的发展、新能源

车市场渗透率的增长,带动相关领域电线电缆线束及组件产品的需求大幅增长。

在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领域,公司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等集团的下属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工程机械领域,公司与中联重科太原重工等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积极拓展新市场新客户,与多家整车厂进行商务接洽。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与客户认可度,坚实的客户基础为公司产能消化提供有效市场保障。

1-1-80(四)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国家政策的支持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根据2023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我国将数字化建设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根据2023年6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当前重点任务之一是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工具、软件和方法研究与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完善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工作机制,增强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运行能力,加强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数据开发利用。公司积极推行工业数字化建设,符合政策导向,具有可行性。

2、具备信息化建设基础并储备信息技术人才目前,公司已具备一定的数据基础和信息化水平。公司已实施“工艺系统 MPM 及生产执行系统 MES 一期项目”、“国网 EIP 项目”、“供应链信息化平台”等信息化建设项目。2022年获得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数字湖南十大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与“湖南省数字新基建100个标志性项目”。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在持续推进,现已积累丰富的信息化建设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储备了一批既熟悉公司电缆线缆业务,且信息技术专业技能过硬的核心技术骨干。相关信息技术人才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够制定和执行数字化战略,建设和维护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和挖掘,帮助公司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人才支持。

(五)补充流动资金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具备可行性。

1-1-81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投资总额为38720.86万元,其中拟使用3075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2750公里(标准公里)的新能源电缆、3000公里(标准公里)控制电缆及8750公里(标准公里)电力电缆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建设投资31782.0982.08%

1.1工程费用30750.0079.41%

1.1.1建筑工程费7200.0018.59%

1.1.2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23550.0060.82%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400.27%

1.3预备费925.692.39%

2铺底流动资金6938.7717.92%

3项目总投资38720.861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1)营业收入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3年投产,第3年至第5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0%、70%、100%,达产后年实现收入145424.93万元。

本项目效益测算中,由于铜材等直接材料的采购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在

90%左右,本项目产品定价是以产品主要原材料成本及公司定价策略为基础测算。

(2)营业成本

本项目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具体测算依据如下:

1-1-821)直接材料

本项目的直接材料根据本项目各产品预计所耗用原材料的数量和单价测算。

2)直接人工

本项目直接人工成本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及薪酬规划进行计算。

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由折旧摊销费用、水电燃料和其他制造费用构成。对于折旧费用,根据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其中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率均为5%。

(3)期间费用

本项目的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构成,参考公司历史水平并结合本项目研发和市场开拓等计划运营情况进行测算。

(4)税金及附加

主要考虑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本项目分别按照应交增值税的7%和3%进行测算,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按13%进行测算。

(5)所得税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系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15%测算。

(6)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8.84%,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68%,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为7.66年,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7.96年(含建设期),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好。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430371-04-02-458637)并已取得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出1-1-83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及电力用电缆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潭环审(高新)[2023]26号)。

(二)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投资总额为28641.15万元,其中拟使用2429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930.00公里(标准公里)的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建设投资25132.0087.75%

1.1工程费用24290.0084.81%

1.1.1建筑工程费7500.0026.19%

1.1.2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16790.0058.62%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000.38%

1.3预备费732.002.56%

2铺底流动资金3509.1512.25%

3项目总投资28641.151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1)营业收入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3年投产,第3年至第5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0%、70%、100%,达产后年实现收入48302.12万元。

本项目效益测算中,由于铜材等直接材料的采购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在

90%左右,本项目产品定价是以产品主要原材料成本及公司定价策略为基础测算。

(2)营业成本

本项目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具体测算依据如下:

1-1-841)直接材料

本项目的直接材料根据本项目各产品预计所耗用原材料的数量和单价测算。

2)直接人工

本项目直接人工成本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及薪酬规划进行计算。

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由折旧摊销费用、水电燃料和其他制造费用构成。对于折旧费用,根据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其中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率均为5%。

(3)期间费用

本项目的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构成,参考公司历史水平并结合本项目研发和市场开拓等计划运营情况进行测算。

(4)税金及附加

主要考虑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本项目分别按照应交增值税的7%和3%进行测算,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按13%进行测算。

(5)所得税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系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15%测算。

(6)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8.39%,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6.69%,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为7.26年,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7.66年(含建设期),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好。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430371-04-02-860500),并已取得湘潭市生态环境局1-1-85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潭环审(高新)[2023]27号)。

(三)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投资总额为24992.65万元,其中拟使用1545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57600套的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产能。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建设投资16001.5964.03%

1.1工程费用15450.0061.82%

1.1.1建筑工程费5460.0021.85%

1.1.2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9990.0039.97%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520.34%

1.3预备费466.071.86%

2铺底流动资金8991.0635.97%

3项目总投资24992.651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1)营业收入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第3年投产,第3年至第5年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0%、70%、100%,达产后年实现收入45500.00万元。

本项目效益测算中,产品定价是参考现有产品及同行业同类产品进行测算。

(2)营业成本

本项目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具体测算依据如下:

1-1-861)直接材料

本项目的直接材料根据本项目各产品预计所耗用原材料的数量和单价测算。

2)直接人工

本项目直接人工成本根据公司工资标准及薪酬规划进行计算。

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由折旧摊销费用、水电燃料和其他制造费用构成。对于折旧费用,根据公司目前采用的会计政策,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其中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净残值率均为5%。

(3)期间费用

本项目的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构成,参考公司历史水平并结合本项目研发和市场开拓等计划运营情况进行测算。

(4)税金及附加

主要考虑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本项目分别按照应交增值税的7%和3%进行测算,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按13%进行测算。

(5)所得税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系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15%测算。

(6)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20.31%,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7.97%,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前)为7.75年,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8.33年(含建设期),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好。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430371-04-02-108426),并已取得湘潭市生态环境局1-1-87出具的《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潭环审(高新)[2023]25号)。

(四)数智化升级及综合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投资总额为18132.24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00.0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建设南路1号。

项目将建设升级公司网络安全工程、工业互联网工程、数据中心、智能立体仓库、

MES 生产执行管理系统、ERP 系统建设等功能模块,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企业市场反应速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

2、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建设投资16570.2491.39%

1.1工程费用15554.0485.78%

1.1.1建筑工程费5246.5028.93%

1.1.2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10307.5456.85%

1.2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2.960.46%

1.3预备费933.245.15%

2项目开发实施费用1562.008.61%

3项目总投资18132.24100.00%

3、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4、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1-1-885、项目审批及备案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430371-04-02-428772)并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程序(备案号:20234303000100000013)。

(五)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6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实力,满足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公司所属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上游供应商通常采购账期较短或采用预付款形式,在运营周期中会占据大量资金。而下游客户账期相对较长,且存在一定比例质保金,因此对公司形成一定资金压力。

基于对公司业务未来发展前景、日常经营资金状况以及近年来市场的竞争和环境变

化的综合考虑,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支撑公司业绩的不断提升,公司需要补充与业务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流动资金,以满足业务持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项目将为公司实现持续发展提供必需的资金保障,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助于解决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和升级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电力电缆、特种电缆产能,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市场地位进一步提高;同时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竞争能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电线电缆行业地位,提高盈利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未来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1-1-89(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有利于公司增加业务拓展能力。公司经营风险将有效降低,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进而增强公司整体风险抵御能力,助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将有良好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但考虑项目建设期的影响,公司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会因财务摊薄出现一定程度的降低。此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较本次发行前有较大规模的增加,由此带来每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存在产能释放的周期,虽然项目预计效益可以完全覆盖折旧摊销的影响,但募投项目建成后折旧费用的增加仍可能在短期内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长期来看,随着项目产能完全释放,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将相应提高,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相应财务指标随之提高。

六、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湘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仍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湖南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在与控股股东、最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等方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均投向自身主营业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最终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也不会新增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因此,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合理,方案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90八、公司最近五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最近5年,公司仅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1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3360.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6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49033.4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3972.6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060.7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1年6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前期已预付的承销费300.00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74.04万元,加上承销及保荐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41.8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3728.5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

31日余额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用特种线缆及组件

5833771546429390.78769.10

司湘潭市湖湘路支行技术升级改造募集资金专户矿山及高端装备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8822031200000366特种柔性复合电缆

12279.321389.77

司湘潭高新支行6技术升级改造募集资金专户轨道交通用中低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2201007880190000电力及特种信号传

12058.44276.36

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0944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募集资金专户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1904031129022199

5000.00715.22中心创新能力建设

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992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1-1-912024年12月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

31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1820010104001536补充流动资金募集

5000.00-

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8资金专户,已销户合计-43728.543150.45-

注:“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支行”曾用名为“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高新支行”。

1-1-92(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728.5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76.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254.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项目可行募集资金项目达到预定更项目调整后投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本年度实现的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可使用状态日

(含部分资总额金额计投入金额资进度(%)效益计效益生重大变总额期

变更)化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

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否9390.789390.78455.518770.7893.402023年12月615.36是否造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

否12279.3212279.322646.819882.8980.48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

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否12058.4412058.441541.8310216.7184.732024年8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级改造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

否5000.005000.00532.522384.5547.69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新能力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5000.00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43728.5443728.545176.6736254.9382.91----

1-1-93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延期的情况

(1)第一次延期情况

受公司项目结算等因素影响,公司前募项目建设所需的劳务用工、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均受到了制约,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也相应延期;同时,因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对工程项目送外部进行结算审计,导致公司前募项目的资金支付进度放缓。据此,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预计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后预序号项目名称可使用状态日期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

12022年1月2023年12月

组件技术升级改造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

22022年1月2024年6月

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

32022年9月2024年8月

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2)第二次延期情况

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项目结算及国内外设备采购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所需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方面均受到了制约,固定资产及设备交付周期拉长,各项工程及设备验收、竣工结算等工作也相应延期,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序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预计项目名称后预计可使用状态号可使用状态日期日期

1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2023年9月2024年12月

(3)第三次延期情况

1-1-94受部分设备交付时间延长的影响,项目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竣工结算的进度延缓

等因素导致部分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据此,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2024年7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预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后序号项目名称计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

12024年6月2024年12月

术升级改造

(4)第四次延期情况

受部分工程及设备采购进度的影响,部分项目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设。据此,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前预本次项目延期调整后序号项目名称计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

12024年12月2025年6月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8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980.34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230.83万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1.1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关于华菱线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63号)。

截至2021年6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980.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

1-1-95铺底流动比例

建设投资合计资金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

9390.781709.98-1709.9818.21%

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

14279.32738.85-738.855.17%

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

14316.61889.95-889.956.22%

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5000.00641.55-641.5512.83%

力建设项目

合计42986.713980.34-3980.349.26%

4、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5、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序承诺募集资实际募集资项目差异金额差异原因号金投资总额金投资总额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

19390.788770.78-620.00项目己完成建设。部分

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资金尚未支付主要系己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

212279.329882.89-2396.43购置的部分设备尾款及

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质保金未到合同约定的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

312058.4410216.71-1841.73支付时间。

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

项目处于建设期,募集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

45000.002384.55-2615.45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

力建设项目诺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43728.5436254.93-7473.61-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7、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不影响前募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1-1-962022年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不影响前募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通知存款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300.00万元。

1-1-97(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实现收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计算效益的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是否达到预项目累计产承诺效益序号项目名称能利用率2022年2023年2024年实现效益计效益

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

1不适用2536.00不适用不适用615.36615.36是

造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

2不适用2692.2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造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

3不适用3105.0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升级改造

4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承诺效益指公司公开承诺的项目达产年的净利润指标。

注2: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规划首年的净利润为250万元,本项目于2023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实现净利润615.36万元,达到规划净利润。

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分别于2024年12月底、2024年8月底完工,暂未运行一个完整年度,因此尚未核算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1-1-98(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中未有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150.45万元,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部分项目处于建设期,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3728.54

项目投入 B1 31078.26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10.56

项目投入 C1 5176.67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6.28

项目投入 D1=B1+C1 36254.93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76.8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8450.4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150.45

差异 G=E-F 5300.00上表中的差异是由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300.00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2021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总额为人民币

9326.20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2-129号)认为,华菱线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1-1-99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菱线缆

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100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

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展开,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在特定细分领域的电线电缆产品技术将会升级,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开拓,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完成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但湘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仍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湖南省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在深交所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带来的收入仍为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收入。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1-1-101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以优化,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风险抵抗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及股本将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均投向公司主营业务,用于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布局。但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生产需要一定时间,募投项目效益在短时间内无法完全体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项目发行完成后,短时间内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指标将被摊薄。但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和逐步投产运行,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将大幅提升,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改善。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将随之增加。待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并产生效益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将得以改善。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也不会新增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产生上述情形。

1-1-102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杜绝违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以确保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财务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大量增加负债以及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导致公司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1-1-103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公司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和政策变化风险

电线电缆制造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大的配套行业之一,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建筑工程、新能源、通信、舰船、智能装备、冶金、石化、港口机械及海洋工程、

工矿等领域,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公司客户广泛分布于国民经济众多领域,若未来相关领域产业政策出现调整,导致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市场处在进一步深化结构调整的阶段。国内电线电缆企业众多,行业具有企业数量多、行业集中度低的特点,各企业市场占有率水平较低;中低压电力电缆和普通电缆领域产品同质化严重,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整体利润率较低。公司产品结构中,特种电缆所占比例较高,整体技术含量较高,客户群体较稳定。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及其他企业的逐步加入,特种电缆领域的竞争也将逐渐加剧,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压力。

(二)原材料采购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铜、铝等大宗商品,市场供给充足。最近三年,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15%、56.09%和51.95%,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超过30%的情况。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供应渠道稳定。由于公司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实施对主要原材料需求较大,若未来公司主要供应商出现经营不善或因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国际贸易形势等原因无

法持续及时向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原材料,或公司与其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会面临原材料短缺,进而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104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铜杆等金属材料,原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达到

80%。最近三年,长江现货铜价(每日平均价,不含税)波动范围分别为4.90-6.71万

元/吨、5.66-6.29万元/吨和6.00-7.73万元/吨。一方面,铜材的价格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成本及销售定价,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的产品毛利率水平和盈利情况;另一方面,铜材价格上涨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

如果未来铜杆等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债权转移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下游煤矿等领域客户销售电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同时,公司关联方华菱湘钢、华菱涟钢等因为从事钢铁生产业务,向相关客户采购煤炭等产品,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为提高相关各方之间往来款项的资金结算效率,上述部分交易通过债权转移的方式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债权转移业务均已履行规定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但若未来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或公司因债权转移业务与相关各方产生争议、纠纷等,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特种电缆客户集中度较高及相关产品收入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缆收入分别为9294.93万元、6585.09万元和5665.68万元,有较大程度下滑。发行人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缆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航空航天领域,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缆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85%、41.77%和41.09%,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因主要客户短期需求变动导致发行人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缆产品收入呈下滑趋势,若后续发行人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的需求恢复不及预期,将对发行人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缆产品收入造成持续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业绩波动和毛利率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533.37万元、347005.28万元和415794.6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982.28万元、8650.30万元和10905.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246.26万元、6189.24

1-1-105万元和8524.18万元,公司经营业绩呈波动态势。公司产品需求与宏观经济、下游客

户投资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竞争程度密切相关,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波动,或者下游客户需求减弱、行业竞争程度加剧,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13%、12.76%和11.32%,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宏观经济波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及客户优惠等多种因素影响,毛利率呈下滑趋势。若未来为实现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持续开发新客户、新产品,并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可能面临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90763.27万元、102691.35万元和129715.4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10%、29.59%和31.20%;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17.19%、20.51%和18.79%。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呈增长趋势,且部分客户项目建设周期和款项结算周期较长,导致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如若公司催收不力或主要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三)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1595.24万元、44215.72万元和49206.10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5%、11.12%和10.60%。报告期内,

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存货金额相对较高,且可能随着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增加。一方面,较高的存货金额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从而可能导致一定的存货积压风险与其他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如果铜材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度波动进而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公司存货可能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并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债务偿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电线电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51%、61.25%和65.16%,资产负1-1-106债率持续增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不包括短期借款中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金额)为86427.97万元。发行人债务融资规模系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预防性现金储备需求,结合融资成本、银行授信额度等因素综合考虑评估确定的。发行人经营情况稳定,销售规模持续扩大,资信情况良好,负债规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但若未来宏观金融环境、银行信贷政策和利率等发生变化,公司的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仍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五)税收优惠及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等税收优惠,同时还享受政府补助。若未来公司不能满足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税率优惠的条件或者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综合税率将上升,进而可能给公司的利润水平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前募项目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矿山及高端装备

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

升级改造已陆续在2023年和2024年完工。目前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已完整运行一个经营年度,该项目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已达到规划第一年预计净利润。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性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和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截至目前运行仍未满一个完整经营年度,尚不能以项目运行一个完整经营年度的实现效益对比预计效益来评价前募项目效益实现情况。

随着前募项目生产经营并逐步达产,若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变动、下游客户采购需求发生波动等不利因素导致前次募投项目的产品销售情况

不及预期,公司可能面临前募项目的经营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既有技术水平及未

来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做出,已经过详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在本次募投项目

1-1-107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实际所实现的经济效

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的风险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新增新能源电缆、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高端装备用高柔性特种电缆、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等产品的产能。尽管公司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针对本次募投项目的下游发展趋势、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已进行详细论证,并就产能消化措施制定了详细计划。但如果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预期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能建设完成后市场供给过剩、客户开拓或新增订单规模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可能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面临扩产后产能短期内难以消化而出现产能过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新能源汽车线束尚未取得客户验证和客户订单,报告期内亦未实现收入,如未来产业化进程不及预期,该产品可能出现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及募投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领域需求下滑对相关募投产品产生市场销售风险以及导致前募和本募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缆收入分别为9294.93万元、6585.09万元和5665.68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8%、1.90%和1.36%。短期内该等收入规模有所下滑,长期来看,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领域仍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根据可研规划,前募项目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在投入运营后的第1年至第3年,预计新产品型号新增收入为979万元、3973万元及

8866万元,第2年及第3年新产品型号新增收入相比第1年增长较大。

若未来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市场需求持续下滑、行业竞争加剧、发行人市场地位及

产品竞争力下降及相关产品意向订单未能转化为实际收入,则前募项目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及本次募投项目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

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将面临不确定性,相关产品可能面临市场销售风险,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及本次募投项目高端装备器件用综合线束及组件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1-1-108(四)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出现延期、项目实施或产能消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受前期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项目结算及国内外设备采购等因素影响,前募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2年8月、2023年8月、2024年7月及2024年12月审议通过前募项目的延期事项。目前,部分前募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中,光伏电缆、储能电缆、新能源汽车线缆、风机电缆、光电复合电缆、海洋脐带缆、工程机械线束、航空航天及融合装备用电线电缆线束及组件、

新能源汽车线束等部分产品暂未规模化生产,且新能源汽车线束尚未取得客户验证,若未来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公司市场地位及产品竞争力下降,下游客户采购需求发生波动,客户接洽开拓或新增订单规模未能达到预期,相关产品的产业化进展不及预期,或出现导致前募项目延期的类似因素,则本次募投项目可能出现延期、项目实施或产能消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此外,前募项目“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主要系对各类特种电缆的性能进行检验测试,属于产品研发流程的环节之一。该项目暂未完工对本募产品的检验测试效率造成一定影响,进而可能对募投产品研发及生产进展带来延期风险。

(五)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公司前次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两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较多固定资产。预计两次募投项目均达产后,每年新增折旧规模较大。如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

折旧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风险本次募投项目开展实施以及建设完成投产后是否会新增关联交易与公司届时项目

实际建设需要、关联方产品需求等情况紧密相关。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若未来因正常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确需新增关联交易,公司的关联交易规模可能上升。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在充分论证相关交易必要性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及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潜在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公允,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受损害。但若未来公司出现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治理不够规范的情况等,可能会出现因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109(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和人才流失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部分产品系电线电缆业务在新能源、特种电缆领域的拓展。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管理人员储备较为充足,对于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新增特种电缆产品,也已形成了多项研发成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良好的人才和技术基础。若公司出现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失或工艺技术泄露,可能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八)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九)发行审批风险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能否通过相关审核与同意注册,以及通过相关审核与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十)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情况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另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景气程度、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调整、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都会影响股票市场价格。提请投资者关注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1-1-110第六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志钢郑生斌刘建兵刘喜锚张军熊硕栾大龙游达明杨平波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1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张明李俊何艳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2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陈柏元胡湘华李牡丹王振金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3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杨建华

控股股东: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4三、发行人最终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建宇

最终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5四、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李昕

保荐代表人:

罗峰姚伟华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6保荐人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邹迎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7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118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罗峥

经办律师签名:

宋旻张超文陈立红刘丹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年月日

1-1-119六、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80号、天健审〔2023〕2-255号、天健审〔2022〕2-229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2-255号)、《关于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63号)及《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16号)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新葵郑生军周融邓梦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毛育晖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120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务发展情况,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综合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

2、积极推进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有效安排募投项目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合法、科学、有效地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产品销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121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未来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

1-1-122失的,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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