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8证券简称:华菱线缆公告编号:2025-076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熊硕、高级管理人员陈柏元、胡湘华、王振
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总经理熊硕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0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23%),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62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2、公司副总经理陈柏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0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20%),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87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3、公司副总经理胡湘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0.19%),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4、公司副总经理王振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05%),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312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熊硕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柏元
先生、胡湘华先生、王振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序号股东姓名职务持股总数持股比例
1熊硕董事、总经理15000000.23%
2陈柏元副总经理13000000.20%
3胡湘华副总经理12000000.19%
4王振金副总经理3500000.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序号股东姓名
(股)股本比例(股)
1熊硕6562500.10%
2陈柏元5687500.09%
3胡湘华5250000.08%
4王振金1531250.02%
注:
(1))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熊硕先生2025年12月31日前最多减持股数不超过375000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最多减持股数不超过281250股。(2)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
陈柏元先生2025年12月31日前最多减持股数不超过325000股,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11日最多减持股数不超过243750股。
(3)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胡湘华先生2025年12月31日前最多减持股数不超过300000股,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11日最多减持股数不超过225000股。
(4)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规定,王振金先生2025年12月31日前最多减持股数不超过87500股,2026年1月1日2026年2月11日最多减持股数不超过65625股。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2月11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敏感期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熊硕先生、陈柏元先生、胡湘华先生和王振金
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时所作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
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熊硕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陈柏元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胡湘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4、王振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