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于2020年11月25日成立,同年12月9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号批复,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同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
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为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619.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6家,主要行业有:
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
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
(二)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
1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涉及行政处罚,不影响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质量管理水平
1、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的处理的执业规程。2024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质控与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处理的执业规程。在复核过程中现场负责人与项目负责经理出现的争议,由项目合伙人处理。项目组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质控与技术部复核人员发生意见分歧的,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会同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研究处理;如仍未解决,由质控与技术部合伙人负责提交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研究处理。只有意见分歧问题得到解决,项目组才能出具报告。
在2024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项目质量复核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复核制度》,2024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复核工作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和独立于项目组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项目组内复核工作围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重点内容展开,确保审计工作记录真实、完整,财务报表合规且公允反映,审计结论恰当并具备充分、适当的证据基础。
项目质量复核人由质量控制委员会委派,通过阅读并了解与项目组独立性、重大判断相关的信息,复核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审计报告,与项目组讨论重大事项(及判断),选取部分相关的业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评价项目组得出的结论是否恰当。
技术复核由质控与技术部执行,同时在不损害其独立性的前提下,提供业务咨询与问题解答。
3、项目质量检查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质量监控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由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质量监控包括: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具有相关性和适当性、运行的有
2效性。司农事务每年定期选取若干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质量考评,在质控与技术部负
责人的领导下,从各业务部门、分所(若有)抽取审计项目经理级别以上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实施。每三年作为一个考评周期,每周期要对每个项目合伙人已完成的业务中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
2024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独立性操作规程、业务委派、业务承接与保持、信息与沟
通、质量控制和质量监控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4年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工作方案
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
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资产减值、资金业务活动、关联方交易等。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经理担任。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资
产评估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五、信息安全管理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业务档案管理、信息化资源管理制度、信息安全
管理制度,项目组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3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七、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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