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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兴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兴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洪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1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234865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9.8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7017766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6087592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筹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090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年7月15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1000780108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6409007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0781895.71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573007410.69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23772061.98

1项目金额

已转出的永久流动资金金额28724520.75

合计26178602.2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26178602.29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6月,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洪兴(瑞金)实业有限公司和保荐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2022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洪兴服饰有限公司、汕头市芬腾服饰

有限公司、广东芬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芬腾居家(广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广东斐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潮南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4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

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账户名称专户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6020060292015940827464.05

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73547624802924062886.94

司汕头潮阳支行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7745894240.00

公司司汕头潮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40501650202000010970.00

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80027303050201263920.93

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广州洪兴服饰有限公司3948801001014953501188547.18司广州分行广东斐物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更名前为:芬腾居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810368788880010085844044.41家(广州)商业管理有限司广州分行

公司)广东芬腾电子商务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30274292001024890.00

公司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

3账户名称专户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汕头市芬腾服饰有限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030274292001025160.00

司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360218132910041178211738.78

公司限公司广州云山支行

合计26178602.29

注:募集资金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阳支行(账号:632774589424)、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账号:4405016502020000109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账号:200302742920010248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潮南支行(账号:2003027429200102516)已于本报告期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业务布局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5657.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5340.33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1年度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度,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59.15万元。

(六)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2.45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七)变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5调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将原拟用于无形资产投资项目的2366.43万元调整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详见本报告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洪兴股份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洪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洪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6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64090.0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77.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677.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4.33%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调整后投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本年度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承诺投资资总额计投入金额入进度(3)是否发生重资金投向入金额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计效益分变更)总额(1)(2)=(2)/(1)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年产900万套家居服

是30724.488724.48-6503.7974.55%已结项1169.92否否产业化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否-22000.00120.7522002.73100.01%2024年11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

否15150.9715150.97529.7713030.4486.00%2024年7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流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扩建及推广

否8214.628214.621698.308130.1098.9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10000.0010000.0028.3910010.89100.1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64090.0764090.072377.2159677.95

81、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由于该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故

总投入减少,项目产生的效益相比原预计收益也相应减少;

2、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属于信息化系统及仓储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项目于2024年6月完工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并结转固定资产,剩余工程尾款尚未支付。

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3、营销网络扩建及推广项目:属于营销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4、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属于总部办公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截至2024年12月,项目的土建工程已完工,处于办理竣工验收阶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业务布局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公司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2021年11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5657.02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5340.33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6.6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度,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59.1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9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案》,同意公司将“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72.45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6178602.29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10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实截至期末投对应的原承本报告期实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报告期实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变更后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际累计投入资进度诺项目投入金额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化

总额(1)金额(2)(3)=(2)/(1)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年产900万

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套家居服产22000.00120.7522002.73100.01%2024年11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总部基地)项目业化项目

合计22000.00120.7522002.73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该募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巨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22000万元,以实施新增的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详见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年产900万套家居服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数字创意设计产业园(洪兴股份数字创意设计总部基地)项目:属于总部办公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11(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洪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晓黄自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2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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