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证券简称:金房能源公告编号:2025-050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投资金额调减,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综合能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及授权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近日,公司完成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226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54.69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6460.1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43号)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管理,并于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信息及账户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余账户名称开户银行专户用途银行账号额(人民币/元)中国民生银行股金房能源集团烟气综合优化节能改造项
份有限公司北京63824564760863058.13股份有限公司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广安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供热运营服务管理项目金房能源集团811070101310
限公司北京东四(二期)募集资金的存储28721183.89股份有限公司2126126环南路支行和使用交通银行股份有研发中心暨供热运营管控金房能源集团110061166013
限公司北京东区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73018344.74股份有限公司004713759支行存储和使用中信银行股份有乌鲁木齐热力集团合同能金房能源集团811070101420
限公司北京东四源管理项目募集资金的存10375178.32股份有限公司2654353环南路支行储和使用兴业银行股份有金房能源集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321570100100
限公司北京怡海52996.81股份有限公司金的存储和使用016950花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综合能源技术研发及产业金房能源集团200000017493
限公司北京回龙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8000322.22股份有限公司00195787141观支行的存储和使用
合计231031084.11
备注: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回龙观支行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下设机构,
三方监管协议的乙方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综合能源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学雷、徐兴文可以随时到乙
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
3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
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向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
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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