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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旗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12证券简称:中旗新材公告编号:2026-024

持股5%以上股东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持股5%以上股东周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818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2.99%)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羽明华”)持有公司股份4163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2.10%)计划在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5月2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

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上次减持日,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羽明华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25582715股,持股比例为12.73%,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122475股,有效表决权比例为12.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周军先生及海南羽明华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20日期间,周军先生及海南羽明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55150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7%,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8%,合计持股及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均为24031213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2.73%

减少至11.96%、合计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由12.50%减少至11.96%,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完毕后,海南羽明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周军先生及海南羽明华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95140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96%,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军住所广东省佛山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羽明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控股大道1号洋浦迎宾馆住所3层蓝宝石厅3055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20日股票简称中旗新材股票代码001212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股份种类(A股、B股减持股数(股)持股数量变动比例(%)有效表决权变动比例(%)

等)A股(周军) 1091262 -0.54(减持) -0.54(减持)A股(海南羽明华) 460240 -0.23(减持) 0.00

合计1551502-0.77(减持)-0.54(减持)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来源(可多选)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有表决有表决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表决权股权股份占总股表决权股权股份股数(股)本比例份数量占总股股数(股)本比例份数量占总股

(%)(股)本比例(%)(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2512247512.502512247512.502403121311.962403121311.96股份

其中:无

周军限售条件57582442.8757582442.8746669822.3246669822.32股份

有限售条193642319.64193642319.64193642319.64193642319.64件股份

合计持有4602400.23------股份

其中:无

海南羽明限售条件4602400.23------华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2558271512.732512247512.502403121311.962403121311.96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2184843.0957582442.8746669822.3246669822.32

有限售条件股份193642319.64193642319.64193642319.64193642319.64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的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及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公司股东周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羽明华本次减

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是□否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是□否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的比例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的总股本200959624股计算得出;

2、按照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量2274408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周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海

南羽明华持有股份总数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比例由12.88%变动至12.10%,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比例由12.64%变动至12.10%;

3、本公告表格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剔除减持减持数量占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回购专用账户股股东名称减持期间总股本比例方式(元/股)(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集中2026年4月28日-2026

周军56.9117877620.890.90竞价年5月20日

大宗2026年5月6日-2026年

51.0039737041.982.00

交易5月20日海南羽明华

集中2026年5月6日-2026年

55.321899360.090.10

竞价5月20日

合计59514022.963.00

注:上表中“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按照公司总股本200959624股计算得出,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2274408股后总股本为198685216股。

周军先生及海南羽明华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转股份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周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54.22元/股至59.96元/股,海南羽明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49.91元/股至53.11元/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54.60元/股至59.3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剔除回股东占剔除回购股份性质购专用证姓名专用证券账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券账户股户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比例(%)份数量后后的总股本的总股本比例(%)比例(%)合计持有

2581897512.8512.992403121311.9612.10

股份

其中:无

周军限售条件0.000.000.0046669822.322.35股份有限售条

2581897512.8512.99193642319.649.75

件股份合计持有

海南羽41636402.072.100.000.000.00股份明华其中:无

限售条件41636402.072.100.000.000.00股份有限售条

0.000.000.000.000.000.00

件股份

合计2998261514.9215.092403121311.9612.10

1、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的比例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的截

至2026年5月20日总股本200959624股计算得出;

2、周军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系高管锁定股,其数量变化系公司于2025年7月换届选举后,中登公司每年年初按照其上一年末持股数量重新计算高管锁定股所致;

3、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031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6%,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的

12.10%,海南羽明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且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减持主体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股份变动情况暨减持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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