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3证券简称:中铁特货公告编号:2025-051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规范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续签)》,该协议将于2025年
12月31日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资金风险防范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5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陈锋回避表决。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5号院1-1号楼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法定代表人潘振锋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经营范围(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前期与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执行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核实,财务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24407834190.76元,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245596772.36元,净利润617453186.74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79923388545.99元,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23287701.57元,净利润390736548.85元,净资产为
15140958092.82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根据其经主管行政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公司及下属单位、附属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21.存款服务: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财务公司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财务公司承诺,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
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外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同期利率水平。
(4)公司同意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5)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20亿元人民币。
(6)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
(1)经公司申请,财务公司根据自身运营需要有权决定并按另行签订的贷款协议向公司提供信贷服务。
(2)财务公司需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融资租赁、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3)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人民银行颁布利
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外其他成员单位提供贷款的同期利率水平。
(4)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余额每日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
3.结算服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服务费。如需收费,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4.其他金融业务:
3(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的申请,本着为公司节约资金成本的原则,充分利
用自身资金、信息等优势,为公司提供代理融资服务。
(2)财务公司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办理、委托贷款、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3)财务公司承诺收费标准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国铁集团外其他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的同期收费水平。
5.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与公司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
目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协议自财务公司、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管理。
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原《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续签)》的约定执行,相关交易未超出授权范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6年续签)》);
46.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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