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1213 证券简称:中铁特货 公告编号:2026-034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年5月 20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2026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44444444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57777777.7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44444444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13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17000元;A股持临时公告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6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09月 23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 09月 24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09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09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28 中国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122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09月 14日至登记日:2026年 09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路 24号临时公告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曹宁宁
咨询电话:010-51896806
传真电话:010-51876750
七、备查文件
1.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权益分派预付款通知。
特此公告。
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09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