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瓷股份”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瓷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96.6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37 元,共计募集资金58999.80万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004.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序号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A 53267.91
项目投入 B1 39298.67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65.04
项目投入 C1 12029.79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9.5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51328.46项目 序号 金额(万元)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64.6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004.0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004.06
差异 G=E-F -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国瓷支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2年1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2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1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溢百
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署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新开设一个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红官窑日用陶
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全资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5年8月5日,公司因聘请中原证券担任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原证券签署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由中原证券负责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溢百利、红官窑与原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以及相关募集资
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泰海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原证券承接。
2025年9月2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溢百利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红官窑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9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原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148.37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耀陶瓷科技有限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深圳华耀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61194800121839649010.34活期
6119466634680.00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8337908850766579.80活期
公司醴陵支行
595083278730245343.72活期
58728382595979666.83活期
合计40040600.69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募投
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2、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五厂技改项目尚未完工,暂无法准确核
算该子项目效益;
2、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提升研发硬实力,完善研发体系,其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和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
项目-酒瓶厂技改项目生产线位于溢百利厂区同一车间,且生产同类日用陶瓷产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故将同一车间的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生产线产能、承诺效益及实现效益合并纳入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酒瓶厂技改项目核算;
4、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未完工,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5、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拓展研发设计能力,其不直接产生
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6、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
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1、“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变更
公司为顺应行业智能化升级趋势,提升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1200万元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2025年5月29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子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本次涉及变更的募投项目共两项,具体如下:(1)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建设接近完成并产生节余资金。当前五厂技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为提升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970.00万元调整至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下的五厂技改项目。(2)“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技改后作为酒瓶生产专线,在技改过程中,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客户订单结构的变化,进行生产统筹安排,适时将该子项目调整用于日用陶瓷产品生产,该项目涉及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为4539.25万元。酒瓶和日用陶瓷均属于前次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生产的炻瓷产品,产品结构是在炻瓷产品大类下的细分类别进行了调整。2025年6月17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履行了补充确认程序。3、“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人才引进水平,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7148.37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并由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华耀陶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2025年9月11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具体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5月,公司“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子项目变更对产
品结构调整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具体如下:
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技改后作为酒瓶生产专线,在技改过程中,公司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客户订单结构的变化,进行生产统筹安排,适时将该子项目调整用于日用陶瓷产品生产。
酒瓶和日用陶瓷均属于前次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计
划生产的炻瓷产品,产品结构是在炻瓷产品大类下的细分类别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对技改过程中细分产品结构调整的事项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补充确认程序。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瓷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本报告上述提及的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外,华瓷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基本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53267.9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29.79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857.62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466.4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328.46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5.93%是否已改变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
项目(含部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到预计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承诺投资总额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分改变)(1)(2)(3)=(2)/(1)效益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
是27530.0025180.002315.9522251.6188.372026年6月30日7596.47是否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
是14670.007235.891155.167235.89100.00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设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
综合利用节能减是4438.81234.774517.05101.76已完工不适用不适用否碳改造项目红官窑日用陶瓷
智能制造产业化不适用1200.001175.581175.5897.972026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建设项目深圳研发设计中
不适用7148.377148.337148.33100.002026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否心项目陶瓷新材料生产
是2067.91已终止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9000.009000.009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合计-53267.9154203.0712029.7951328.46----
(1)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产品结构有所调整,项目进度低于预期,且目前对部分项目内容做了细节调整和升级改造计划。原定的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需与新的战略方向相匹配,对项目的技术参数、设备选型、工艺流程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新的要求,进而导致原定项目计划需要进行修订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和完善,造成了项目延期。
(2)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但是研发设备和技术设备尚未建设完善。公司根据战
略发展规划、市场实际需求情况和发展趋势的变化,对部分研发课题进行了调整,相应的设备选型及相关投入也随之做出调整,进而导致研发规划进行修订和完善,造成了项目延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本年度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1)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内容及金额进行调整,增加技术改造范围,将全资子公司华联火炬电瓷车间改造为酒瓶生产车间,增加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调整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5200.00万元;同时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集资金12730.73万元,经调整后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变更
为7530.32万元。2021年12月17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议案》,终止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终止该项目后的可用募集资金
2088.81万元(含现金管理专户余额2067.91万元和利息收入20.90万元),结合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
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完工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32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变更后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联溢百利瓷业有限公司实施建设。
(3)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三。
2021年11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96.5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40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性低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度期初,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00万元。本期内,公司已按
期赎回上述全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发生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截至2025年
12月31日,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玉祥一厂技改项目,总投资16430.17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拟投入
8899.44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7530.73万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
3320.00万元,节余原因具体如下: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1)本着边技改边生产的原则,原计划的玉祥一厂技改项目分两期实施,目前一期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期状态,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公司决定暂不实施二期项目;
(2)公司采取国产设备替代进口设备、中国大陆辊道窑炉替代中国台湾辊道窑炉,完善招投标机制扩大招标范围等方式,降低项目成本。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中,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之四注1: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54203.07万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3267.91万元差异金额935.16万元,其中:914.26万元系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
8月16日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0.90万元系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8月18日利息收入。
注2:玉祥一厂技改项目、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及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投产,2025年实现效益共计7596.47万元。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改变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改变后的项目对应的本年度是否达到
改变后的项目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使用状态实现的效可行性是否发原承诺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2)(3)=(2)/(1)日期益生重大变化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
造项目-华联业酒器生产术改造项目-玉祥一5200.008.534701.2790.41已完工2966.48是否线升级改造项目厂技改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2026年6月30合利用节能减碳改11230.022244.368954.6579.74不适用不适用否
造项目-五厂技改项目日造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
术改造项目-玉祥一2350.00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厂技改项目234.774517.05101.76已完工不适用不适用否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陶瓷新材料生产线
2088.81
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项目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2026年6月30
1200.001175.581175.5897.97不适用不适用否
造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2026年9月30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7148.377148.337148.33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日
合计-29217.2010811.5726496.88----
(1)项目具体的变更原因及决策程序详见本报告之三及本报告附件1。
(2)信息披露
1)关于新增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1日和2021年12月18日分别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13)和《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5)。
2)关于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和2022年9月7日分别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和《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3)关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和2025年5月30日分别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4)关于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五厂技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和2025年6月18日分
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和《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5)关于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和2025年9月12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7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