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瓷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966700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9997979.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7318867.9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字[2021]2-4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入金额
1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35530.0027530.00
2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14670.0014670.00
3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6150.002067.91
4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合计65350.0053267.91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的具体技改项目内容和金额进行了调整。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技改项目的议案》,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陶瓷新材料生产线项目”及“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之子
项目“玉祥一厂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瓷股份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
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
6月30日。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醴陵红官窑瓷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中的
部分募集资金970.00万元调整至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下的五厂技改项目,并将“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调整用于日用陶瓷产品生产。将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7148.37万元(含利息),变更用于“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募集资金拟投入累计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进度(%项目名称号额金额)
1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25180.0021839.6086.73
改造项目
2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7235.897235.89100.00
目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
3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4438.814517.05101.76
目
4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1200.001172.5797.71
制造产业化建设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100.00
6深圳研发设计中心项7148.377148.33100.00
目
合计54203.0750913.44
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来自利息。
其中,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子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拟累计已投入的投资进度序号项目名称
投入额募集资金金额(%)
1玉祥一厂技改项目4210.734178.4799.23
2酒瓶厂(溢百利二厂)技改项目4539.254417.2197.31
3五厂技改项目11230.028544.2576.08
4华联瓷业酒器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5200.004699.6790.38
合计25180.0021839.6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项
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延期后项目达到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序号项目名称预定可使用状态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日期
1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子项目“五厂技改项目”已进入尾声,项目实际进度较2025年12月31日完成略有延后,主要因五厂技改项目是公司着重打造的日用陶瓷新质生产力项目,是构建“高科技、高品质、高效率;美好生活、美好环境;绿色、低碳、可持续”的现代生产体系的代表项目。公司更加审慎评估论证客户产品结构、项目智能化、集成化水平,并仔细考察相关供应商能力。
公司主动放缓了“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子项目“五厂技改项目”募集
资金的投入进度,此举旨在保障募投项目与公司长远规划的协同性与一致性,目前该项目已经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基于上述情况,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经过审慎评估,拟将“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八次会议,认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
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此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习歆悦白林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