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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瓷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5-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16证券简称:华瓷股份公告编号:2025-046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

5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李玲女士主持,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与会独立董事经投票表决,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对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系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方案的实施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须逐项审议,各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的必要性、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系保障本次发行的顺利开展所必需,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公司拟采取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利于高效、有序落实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具体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醴陵市致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致誉投资”)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已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致誉投资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可能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致誉投资已承诺,若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内合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致誉投资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较本次

发行结束之日前12个月内合计增持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则致誉投资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2024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以及

将募投项目延期,是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以及将募投项目延期。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玲刘绍军王红艳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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