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证券简称:华尔泰公告编号:2026-00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
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尧诚集团”)全资子公司池州舜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诚科技”)于2026年3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7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4%。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舜诚科技计划自2026年3月18日起六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继续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9日舜诚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2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02%,增持金额合计为1586.6917万元。截至2026年3月19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日期增持数量(股)增持金额(万元)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月17日771400999.77270.2324%
小计771400999.77270.2324%
3月18日9243001193.42520.2785%
3月19日304300393.26650.0917%
小计12286001586.69170.3702%
二、增持主体及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全资子公司舜诚科技。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0628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42.3746%;舜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77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24%。
尧诚集团一致行动人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科技”)持有公
司股份34597100股,一致行动人吴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79320股,尧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067632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419%。
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尧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06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746%;舜诚科技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26%。
尧诚集团一致行动人东泰科技持有公司股份34597100股,一致行动人吴李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79320股,尧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190492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121%。
三、其他相关说明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行为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本次增持计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尧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
舜诚科技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1、尧诚集团《关于增持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之全资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