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证券简称:华尔泰公告编号:2026-0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炜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116人,代表股份数为22830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9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24人,代表股份数为22755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67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2人,代表股
份数为74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8%。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104人,代表股份数为22957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76%。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数为22211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数为74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8%。
8、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09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07%;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2%;弃
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75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123%;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72%;弃权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5%。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09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07%;反对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0%;弃
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75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123%;反对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50%;弃权1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7%。
3、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102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24%;反对1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20%;弃
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75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288%;反对18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150%;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62%。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095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95%;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2%;弃
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75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001%;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72%;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27%。
5、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09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096%;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2%;弃
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751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014%;反对1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72%;弃权1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14%。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098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09%;反对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0%;弃
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75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136%;反对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50%;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4%。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809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11%;反对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40%;弃
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754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1158%;反对1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350%;弃权1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亚奇、李涵子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