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证券简称:华尔泰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炜先生。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138人,代表股份数为22672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17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20人,代表股份数为225301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88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18人,代表
股份数为14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共125人,代表股份数为20284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21%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股份数为18862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8人,代表股份数为14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5%。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19%;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
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9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9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6%。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19%;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
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9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9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6%。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19%;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
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9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9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6%。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6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04%;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5%;弃
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6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25%;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21%;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54%。
2.04《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6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54%;反对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22%;弃
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205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0%;反对7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604%;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5《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7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2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
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30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33%;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21%;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5%;弃
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3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13%;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2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21%;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5%;弃
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3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413%;反对1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21%;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17%;反对1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9%;弃
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9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368%;反对14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65%;弃权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66%。
2.09《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10%;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3%;弃
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285%;反对1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01%;弃权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14%。
2.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5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299%;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55%;弃
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125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2166%;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7326%;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08%。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二氧化碳综合利用年产12万吨氨基树脂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64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654%;反对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1%;弃
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0205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130%;反对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702%;弃权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亚奇、李涵子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