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证券简称:丽臣实业公告编号:2026-019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臣实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的安排,公司就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奥威”)、上海奥威日化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威”)、上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威达”)、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向银行申
请授信及其他融资事项等(99000万元综合额度)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担保基本情况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丽威达与公司原材料供应商 A(以下简称“供应商 A”)达成常态化原材料购销合作意向。为保障原材料采购业务顺利开展及相关债务顺利履约,应供应商 A要求,公司拟为上海丽威达与供应商 A就相关原材料采购签订的全部书面合同、订单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
带保证担保,并出具担保函,担保函项下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00万元。
1(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综合授信总额度内和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授信额度与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属于公司股东会已经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授权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豁免披露程序
因相关供应商名称系公司核心经营信息与商业秘密,公司已履行豁免披露程序。本次豁免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要求,并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豁免披露不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合理判断,亦不构成信息披露重大遗漏。公司以“公司原材料供应商 A”或“供应商 A”代称披露相关具体名称信息,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与可读性。
(四)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及本次使用担保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本次担保本次担保被担保方最
担保方度经审前对被担本次担后对被担近一期资产担保方被担保方持股比批担保保方的担保金额保方的担负债率(未例额度保金额保金额经审计)
丽臣实业丽臣奥威100%2100019.0001900040.10%
丽臣实业上海奥威100%18000150001500064.05%上海丽威
丽臣实业100%5000-5000500043.75%达
丽臣实业广东奥威100%2600026.0002600041.96%
注: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包括上表未列示的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22、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3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6388号2幢二层
4、法定代表人:袁志武
5、注册资本:1000万元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丽威达100.00%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6年3月31日/2026年一季度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990.204093.50
负债总额1115.251790.75
净资产1874.962302.76
营业收入16649.104421.03
利润总额223.46553.53
净利润212.88422.10
9、上海丽威达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证人/主债务人:上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公司原材料供应商 A
4、保证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5、主债权:因原料采购业务而连续发生的全部债务
6、保证范围:约定的主债权形成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供应商 A为实
现债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7、保证期间: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止
3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818.58万元,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3%。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担保函》
《商业秘密豁免披露登记事项表》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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