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集团”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悍高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99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01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0622649.84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5日全部到账,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1005441085号)。
(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17354300.00
减: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91153584.89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含理财收入)487626.77
1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428185042.89
减: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减:本年已使用金额21485151.9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7018147.09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018147.09
注: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广东悍高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悍高家居”)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杏坛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悍高家居及保荐机构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悍高集团股份有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2980519227109631.96
公司顺德杏坛支行
2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余额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5088007460650090312631.60
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悍高集团股份有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79004788100885956969.19
公司佛山容桂支行广东悍高家居科技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80110100154820892570938914.34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
合计77018147.09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21988711.46元,置换金额为412606977.62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以自筹资金预先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置换自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投承诺投资总额有资金金额资项目金额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370000000.00371617831.69370000000.00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0000000.0037763902.1530000000.00
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20000000.0012606977.6212606977.62
合计420000000.00421988711.46412606977.62
3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1005441091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77018147.09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占募集资金净额15.08%,该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陆续投入。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4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1062.26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409.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409.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截至期末累是否达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本报告期投投资进度预定可使本报告期实性是否发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投资总额额(1计投入金额3到预计)入金额()=用状态日现的效益生重大变部分变更)(2)(2)/(1)效益期化承诺投资项目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2026年否37000.0037000.0037000.0037000.00100.00%20867.93是否基地12月
2026年
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3000.003000.003000.003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12月
2026年
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否2000.002000.001405.631405.6370.28%不适用不适用否
12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2000.0042000.0041405.6341405.6398.58%20867.93超募资金投向
6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2026年
否9062.269062.262003.582003.5822.11%不适用不适用否基地12月超募资金投向小计9062.269062.262003.582003.5822.11%
合计51062.2651062.2643409.2143409.2185.01%20867.93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不适用情况和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不适用况说明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5年5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月调整到2026年12月,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超募资金(含利息)合计9062.26万元用于公司在建募投项目“悍进展情况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继续提升公司生产制造规模和质量。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7701.81万元,剩余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将继续投入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不适用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不适用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详见“三、(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不适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不适用金额及原因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无问题或其他情况8(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强强曾晨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