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3证券简称:欧克科技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泽新材”)增资6432.33万元,其中1316.1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116.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有泽新材的注册资本由5115.51万元增加至6431.70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1.129%增加至61.13%,有泽新材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事项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321MA37T6RX55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周志峰
5、注册资本:5115.51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8年04月03日
7、公司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工业园B区
18、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高端电子信息材料和新能源材料及制品;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设
备的研发、设计及销售;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51.129%,深圳市华红互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为48.871%。
10、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未审计)2024年12月31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18824.4317336.12
负债总额7631.667817.89
所有者权益11192.779518.23
项目2025年1-12月(未审计)2024年1-12月(已审计)
营业收入10802.009525.25
营业利润1736.09980.35
净利润1697.451004.29
11、经查询,有泽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货币方式对有泽新材增资6432.33万元,其中1316.1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116.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有泽新材股东深圳市华红互应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增资的同比例认缴权利。本次增资完成后,有泽新材的注册资本由5115.51万元增加至6431.70万元,公司对有泽新材的持股比例由51.129%增加至61.13%,对其控制力进一步增强。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增资前增资后序号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出资金额持股比例(%)
1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15.5151.1293931.7061.13
深圳市华红互应投资有
22500.0048.8712500.0038.87
限公司
合计5115.51100.006431.70100.00
四、定价依据、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定价依据2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公司以2470.66万元的价格收购周志峰持有的有泽新材19.23%的股权及深圳市华
莲互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有泽新材20.02%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有泽新材39.25%的股权。公司同时对有泽新材增资1529.34万元,其中1000.00万元计入有泽新材注册资本,增资价格为1.5293元/注册资本。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有泽新材的持股比例为51.13%。
股权转让及增资时有泽新材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6422.3815262.51
负债总额8682.498277.92
所有者权益7739.896984.60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4319.588858.08
营业利润740.80514.43
净利润755.29537.34
2023、2024、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2025年12月
2025年较比2024年12月2024年较比2023年12月31项目31日(未审
2024年增减31日2023年增减日
计)
资产总额18824.438.59%17336.1213.59%15262.51
负债总额7631.66-2.38%7817.89-5.56%8277.92所有者权
11192.7717.59%9518.2336.27%6984.60
益
2025年1-122025年较比2024年较比
项目2024年1-12月2023年12月31日月(未审计)2024年增减2023年增减
营业收入10802.0013.40%9525.257.53%8858.08
营业利润1736.0977.09%980.3590.57%514.43
净利润1697.4569.02%1004.2986.90%537.34
32024年有泽新材实现营业收入9525.25万元,比2023年增长7.53%,2025年
有泽新材实现营业收入10802.00万元,比2024年增长13.40%。2024年有泽新材实现净利润1004.29万元,比2023年增长86.90%,2025年有泽新材实现净利润
1697.45万元,比2024年增长69.02%。本次增资价格参考了有泽新材所处行业发
展趋势、业务规划、业绩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增资价格由交易各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确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增资方式
本次公司对有泽新材增资6432.33万元,其中1316.1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5116.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对有泽新材的持股比例由51.129%增加至
61.13%,增资价格为4.89元/注册资本。
3、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向有泽新材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近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周志峰(以下简称“乙方1”)、深圳市华红互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乙方2”)、江西有泽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定价与投资金额:各方一致确认,甲方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6432.33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316.19万元,资本公积5116.14万元。
2、增资款的用途:甲方本次向丙方支付的增资款,专项用于丙方的主营业务发展,包括但不限于聚酰亚胺膜材料相关的生产设备采购、技术研发投入、市场拓展、流动资金补充等,不得用于偿还丙方股东债务、进行非经营性支出等与丙方主营业务无关的用途。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制定详细的增资款使用计划,报甲方备案后执行。
3、增资款的支付:
(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且丙方完成本次增资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改等)及工商变更登记前置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4(2)丙方应在收到增资款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证。
4、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增资款;
(2)增资完成后,按照持股比例享有丙方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
权、分红权、知情权等;
(3)有权对丙方增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配合甲方的核查工作;
(4)按照法律法规及丙方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得损害丙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配合丙方完成本次增资所需的内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相关
意见、配合召开股东会等;
(2)保证其持有的丙方股权无权利瑕疵,未设置抵押、质押等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被司法冻结、查封的情形,且不会在本次增资期间处置其持有的丙方股权;
(3)增资完成后,按照持股比例享有丙方的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配合甲方对丙方的战略管控与资源赋能工作。
(4)乙方自愿放弃本次增资的同比例认缴权利。
4.3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办理本次增资所需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注册
资本变更、股东信息变更等,应在甲方支付全部增资款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复印件交付甲方;
(2)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增资款,接受甲方对增资款使用情况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送增资款使用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
(3)本次增资完成后,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甲方的股东权利,及时向甲方提供公司的财务报告、股东会会议资料等相关文件。
5、违约条款
5(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增资款,每逾期一日,应按
逾期支付金额的0.05%向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丙方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部分增资款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丙方。
(2)若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增资款,甲方有权要求丙方限期改正,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违规使用的资金追回;若丙方逾期未改正,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按违规使用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且有权单方要求丙方回购甲方本次增资取得的股权。
(3)若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甲方增资款总额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在甲方解除协议通知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全部增资款,并按增资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若乙方违反其声明与保证,导致甲方本次增资目的无法实现或甲方遭
受损失的,乙方应连带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款、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5)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6、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有泽新材进行增资,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结构与治理结构的逐步优化,实现“设备+材料”模式的逐渐完善,有利于公司统筹资源配置和业务布局,增强有泽新材的资本实力,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公司设备+材料的战略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增资完成后,有泽新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将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带来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有泽新材在实际运营中可能受到宏观政策、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关注有泽新材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62、公司与各方签订的《增资协议》;
3、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0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