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6证券简称:拓山重工公告编号:2026-028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开发区国华路与临溪路交叉口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杨顺先生
6、公司已于2026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相关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人15,代表股份
539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5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3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8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议案名称:《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755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8%;
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36%;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及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364%;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76%。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议案名称:《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39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636%;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03%。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39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39%;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06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吴超、曹鑫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