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六一)
本人陈六一,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陈六一,男,196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1985年7月至1988年10月,任杭州市广播电视工业公司主办会计;1988年11月至1992年10月,任西湖电子集团公司音响设备厂财务科长;1992年11月至1993年11月,任浙江省台胞同源实业公司财务总监;1993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分析师、诸暨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定安路证券交易营业部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任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项目艺术总监;2003年5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7月,任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任本立科技(股票代码301065)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人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陈六一(召集人)、叶斌斌、游亦云;
2、提名委员会:叶斌斌(召集人)、陈六一、饶耀成;(二)2025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陈六一5500
2、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股东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陈六一3300
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义务,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陈六一6600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准时出席,会议审
查了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利润分配、续聘财务审计机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经本人和集体审阅议案资料,审慎研究与分析,做出独立性判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义务,对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做出同意的判断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及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与公司经营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未提出异议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经常保持与公司的外部中介机构、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等沟通交流。2025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法定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依规出具了独立、客观的专项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主要围绕
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主题,对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重视并强调加强审计体系建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拓展审计工作范围,实现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审计职能,在审计期间,切实履行职责,关注重大事项,维护审计过程的独立,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客观、公允。在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中,积极与审计师沟通确定有关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督促审计师严格按计划推进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在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八)对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
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知情权,为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本人进行及时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未发生拒绝、阻碍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十)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各类媒体相关报道,督促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内部制度要求,规范开展信息管理与披露工作,切实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督促公司进一步强化内幕信息管理,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管控机制,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不当使用风险。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制度执行情况,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审慎决议。
2025年度,本人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开展监督与核查工作,认真、审慎、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有力促进董事会决策更加科学、客观与规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均严格履行相应审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违反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的情形。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我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提名董事情况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
补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增补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本人认真核实,相关候选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相关议案表示同意。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考核执行情况及薪酬发放结果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审核。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严格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考核过程规范、结果客观,相关披露的薪酬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公司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方面运作比较规范。公司还应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预测和防范各种经营风险的能力继续保持和强化公司在行业中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尽职尽责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六一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