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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自愿增持本行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227证券简称:兰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29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

自愿增持本行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因本行股价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本行确定由主要股东(发行前持有本行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所享有的本行最近一个年度的现金分红15%的资金增持本行股份;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含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下同)自本行股票上市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内用于稳定本行股价的金额不低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公告时上一年度其从本行获取的税后薪酬

总额的15%,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693.61万元。

2.本次增持实施期限为自本行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2024年11月16日)起6个月内(其中,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以及可能对本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不得增持本行股票),相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本行股份1236.17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2170%,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2949.76万元,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下限,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2.35元至2.41元。

3.本行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本行股份17.14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30%,增持金额合计人

1民币40.41万元,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2.34元至2.38元。

截至2025年5月16日,本行稳定股价措施的股份增持金额已超过计划增持金额下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股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兰州市财政局持有498058901股,持股比例为8.74%;

兰州国资投资(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8070100股,持股比例为7.16%;

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0879700股,持股比例为5.28%;兰州天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280802700股,持股比例为4.93%;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78199800股,持股比例为4.88%。

(二)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现任高级管

理人员(不含未在本行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董事长许建平先生,董事、行长刘敏先生,董事、副行长刘靖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少伟先生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84639股,累计持股比例为0.0050%。

(三)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

本次增持实施前,党委副书记蒲五斤先生、监事长周伟先生、职工监事雷鸣先生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72100股,持股比例为0.004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行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关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增持本行股份1253.31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2200%,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990.16万元,达到计划增持金额下限的111%,成交价格区间为每股人民币2.34元至2.41元。

其中,发行前持有本行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合计增持本行股份1217.57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2138%,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2905.82万元;前述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本行股份18.60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33%,累计增

持金额人民币43.94万元;前述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合计增持本行股份17.14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030%,累计增持金额人民币40.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股序号名称职务增持前持股数本次增持股数增持后持股数增持金额相关股东单位兰州金融控股

1-06091200609120014522900

有限公司兰州国资投资

2(控股)建设集-40807010025545004106246006130800

团有限公司兰州天庆房地

3产开发有限公-28080270017578002825605004220220

司甘肃盛达集团

4-27819980017722002799720004184232

有限公司小计9670726001217570097924830029058152

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许建平董事长8990060000149900142000

2刘敏董事、行长0210002100049460

3刘靖董事、副行长12373955000178739129950

董事、董事会

4张少伟7100050000121000118000

秘书小计284639186000470639439410部分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

1蒲五斤党委副书记9720060800158000142272

2周伟监事长9000055600145600131982

3雷鸣职工监事8490055000139900129800

小计272100171400443500404054合计9676293391253310098016243929901616

注:1.本次兰州市财政局的稳定股价义务由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履行,兰州市财政局持有的本行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动。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增持金额合计1452.29万元,为增持金额下限的1.94倍。上表中未包含兰州市财政局持有的本行498058901股股份以及2023年3月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代兰州市财政局增持的2098700股股份(已归集至兰州金融控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以及2024年5月兰州金融控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兰州市财政局增

持的3543600股股份,计入后相关主体合计持有本行股份509792401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8.95%。

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暂未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增持本行股份,其计划增持金额由兰州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补足。

3.2024年8月7日,本行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敏同志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敏先生为本行副行长;2025年3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敏先生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敏先生为本行行长。详见本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行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以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行长的公告》(2025-013)。刘敏行长增持股份金额下限按照其在本行领取的2024年税后薪酬总额的15%计算。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上述增持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行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行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本行的上市地位。

(四)本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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