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1号)核准,兰州银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9569717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48号)同意,兰州银行于2022年1月
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兰州银行总股本5126127451股,发行后兰州银行总股本
5695697168股,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261274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9569717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48194793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分为三部分:
一是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兰州银行股份超过5万股的部分职工股,共计3605737股,占兰州银行总股本的0.0633°%,共涉及267名股东,锁定期为自兰州银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己于2025年1月17日锁定期届满,将于2026年1月19日上市流通。
二是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但未办理股权托管确权手续的部分股份,由6名股东所持有,现己完成确权,并己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该部分限售股共计72154股,占兰州银行总股本的0.0013%,锁定期为自兰州银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
1股己于2023年1月17日锁定期届满,将于2026年1月19日上市流通。
三是兰州银行己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首发前限售股,共计72906股,占兰州银行总股本的0.0013%,共涉及2名高级管理人员,锁定期为自兰州银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己于2025年1月17日锁定期届满,将于2026年1月19日上市流通。
(二)兰州银行上市后股份总额变动情况
A股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兰州银行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兰州银行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根据兰州银行分别于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4日公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一)持股超过5万股的职工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持有兰州银行股份超过5万股的职工承诺,其所持兰州银行股票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
15°%,五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〇。
(二)持有兰州银行股票的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
持有兰州银行股票的兰州银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兰州银行首
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也不由兰州银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股份。如其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持有的部分兰州银行股份,其另承诺:1.本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其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将依法及时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兰州银行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内每年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出售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不会在卖出6个月内再行买入,或买入后6个月内再行卖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行的股份;3.其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发行价;4.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票的15个交易日前向发行人
2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5.如其
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但未办理股权托管确权手续的股东承诺此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6名己确权股东作为兰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自兰州银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做出其他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和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1月19日(星期一)。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750797股,占兰州银行总股本的
0.0659°%,占兰州银行有限售条件股份的0.253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75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四)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股所持限售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质押及司法冻结股序号股东全称总数数量份数量合计
1持股5万股以上的职工股东267名204333363605737-
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2名7290672906-
首次公开发行前己发行但未办理股权托
37215472154-
管确权手续的6名股东
4其中:陈国红2682926829-
5杨梅1184911849-
6陈华22412241-
7李晓萍1877018770-
8张爱芬22412241-
9王育敏1022410224-
合计205783963750797-
3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项目本次上市流通前变动增减(+_)本次上市流通后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81947934-3750797147819713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4213749234+37507974217500031
三、股份总数5695697168-5695697168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限售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
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兰州银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兰州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査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0?1曾琨杰田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