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7证券简称:兰州银行公告编号:2026-033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28日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8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建平先生。
6.会议地点:兰州银行大厦7楼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46289593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69553210股的45.58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229818256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04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16471337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09%。
本行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临洮县金城村镇银行并设立支行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有表决权的关联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434972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表决表决提案名称
编码分类()比例()比例比例比例股数股股数股结果(%)(%)股数(股)(%)股数(股)(%)关于拟收购临总表
1.00洮县金城村镇决情145467903796.2524550548563.642815837000.104843497200022.3488通过
银行并设立支况行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刚、魏子玉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