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证券简称:永泰运公告编号:2026-01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
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
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1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2025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853276.4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97267889.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672051921.26286852156.53
减:利润分配59586447.0059586447.00
减:提取盈余公积1122847.671122847.67
加:本期归母净利润106853276.4097267889.27
加:其他2420601.46
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718195902.99325831352.5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25831352.59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5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4553864股后的股本99310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29793223.50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拟实施现金分红总额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5年度拟累计实施现金分红金额为59586447.00元,其中2025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29793223.50元(含税),2025年度现金分红29793223.50元(含税)(预计)。2025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2283164股,成交总额为
50078346.4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10966479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2.63%,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9586447.0066436612.4161482545.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6853276.4087776342.74149961759.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18195902.9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25831352.5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87505604.8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4863792.8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87505604.81总额(元)
3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是□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59586447.00元,2023-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187505604.81元,占2023-2025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63.24%。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至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
资金需求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
据及其合计数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母公司资产母公司资产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表负债表
交易性金融资产8209746.208209746.2054387027.5349387027.53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1902562.4511902562.45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合计8209746.208209746.2066289589.9861289589.98
总资产5444850397.392844308219.303826905955.702366383935.23
占比0.15%0.29%1.73%2.59%
4四、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