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9证券简称:魅视科技公告编号:2026-01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2、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1558896.0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1743547.64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9477624.9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2375551.96元,按其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237555.196元,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743547.64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经确认,2025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1558896.08元。
13、结合已披露《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整体经营状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决定202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
1024515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
金股利人民币30735450.0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送4股,合计转增40980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434321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不送红股。若本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4、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如上述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0735450.0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
因此,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07354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2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0735450600000006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69477624.9480010099.7287105234.03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1558896.08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1743547.64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是计年度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073545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8864319.56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50735450.00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年度,公司拟定现金分红30735450.00元。故公司预计2023-2025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金额达15073545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
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配现象。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方案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财务数据及
其合计金额分别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3单位:元
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
210273934.93210273934.93143308698.61143308698.61
产
衍生金融资产000.000.00
债权投资000.000.00
其他债权投资000.000.00其他权益工具
000.000.00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
000.000.00
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7716667.94011081574.10101264.98
合计金额227990602.87210273934.93154390272.71143409963.59
总资产1156512942.041389737318.451067692415.681195727120.12
占比19.71%15.13%14.46%11.99%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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